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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刻木事亲(1 / 1)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自幼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双亲,并感念父母的生养之恩,于是就用两根木头刻了双亲的雕像,供奉在厅堂,来寄托自己的思念。丁兰每天早上必定向木像请安,出门前向木像告别,晚上回来向木像报平安,一日三餐都要先敬木像,凡大小事情都要和木像商量,真所谓“侍之如生”。久而久之,丁兰就把雕像当成了自己的亲身父母。后来,丁兰娶了妻子,并要求妻子好生对待木像。开始,妻子还能做到,可时间一久,妻子便有些怠慢和不恭敬了。

一次,丁兰外出,妻子在家无聊,竟好奇地用针去刺木像的手指,木像手指竟然流出了像血一样的液体。晚上,丁兰回到家,给木像请安时,发现木像眼中垂泪,好像很委屈的样子。丁兰感到奇怪,就问妻子,妻子告知实情,丁兰非常气愤,遂妻子休弃。

这个故事便是丁兰刻木事亲的故事,正因为感人,所以被收录在《二十四孝》当中,成为“孝道”的典范。

古语云:“树欲静而风不止,人欲养而亲不在。”这句话勾起笔者很多感想,人生的一大悲哀就是“人欲养而亲不在”,所以,当父母健在的时候,子女一定要孝顺啊!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曾子也曾说过: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意思是说,孝有三点,一是尊敬、敬重自己的双亲,其次是自己的行为不要使双亲蒙羞,最后是要赡养父母。可见,物质上的赡养是“孝”最低层次的要求,最重要的是子女对父母精神上的慰藉。所以,我们除了提供给老人物质保障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和父母心灵上的沟通和交流,让老人心灵舒畅,这才是最大的孝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