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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秦海燕:照顾父母是儿女的责任(1 / 1)

秦海燕是长治市长北平安小区的一名普通居民,从2006年7月至今,她每天早晨7点骑自行车4公里到母亲家,给生病在床的母亲送早餐。6年来,无论刮风下雨、酷暑严寒,她都坚持每天给母亲送饭。她的事迹在平安小区被传为佳话。

秦海燕今年36岁,在小区附近的一个市场里靠卖面皮为生。她从小就很懂事,因为父亲去世早,她早早就退了学,外出打工赚钱补贴家用。

2006年7月的一天,不幸降临在了母亲李明兰身上。那天母亲李明兰因昏迷不醒被送进了长北铁路医院。经医院诊断李明兰得了脑血栓。在母亲住院的半个多月时间里,秦海燕和兄弟姊妹们轮流看护,终于让母亲度过了危险期。

经过半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母亲李明兰出院回到了家中,但此时的她已经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为了能够让母亲尽快康复,秦海燕接过了照顾母亲的重任。从那以后,秦海燕每天早晨骑行4公里给母亲送早餐,而后还要喂母亲吃饭、吃药、喝水,收拾屋子。

每天骑车给母亲送饭,常常会遇到刮风、下雨、下雪等恶劣的天气,被雨水淋得浑身湿透,被寒风冻得手脚发麻都是秦海燕经常遇到的事情,但这些困难都没有阻止她坚持为母亲送饭。

由于秦海燕在市场里卖面皮,每天凌晨4点多,她就要起床和丈夫一起做面皮,8点多再到市场里去卖。她只能抽出每天自己吃早饭的时间去给卧病在床的母亲送早饭,从2006年开始,秦海燕一送就是六年。“我做的这些事情都是应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照顾父母是做儿女的责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秦海燕说,虽然现在的日子苦一些,但是只要每天都能看到母亲就觉得很高兴。我会一直坚持下去,不管遇到多少困难,母亲赋予了我生命,我会让母亲幸福地安度晚年。

(赵晨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