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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三)(3 / 3)

任木子和渝梅、长胜代表晏家向罗绍蓉和丈夫李守一娘家人敬酒。

李守一是总厂医院的内科大夫,是川医毕业的老大夫,他的儿子女儿,还有舅舅家的表哥表姐全是钢厂的。在当时凡是在三线企业工作的老工人,他们的子女也大多进了三线工厂。当时流行一句话:“咱为三线建设,贡献青春又贡献子女”,“今生为三线,下一代也离不开三线”。

婚礼简朴而热闹。酒足饭饱之后送走了客人,长胜、援朝和胜利慢慢穿过县城过桥回长胜住处,边走边聊,长胜问他俩:“援朝、胜利,你俩是哪年下乡的?”

“我们是六八年冬天,毛主席发表最高指示:‘大中学校的学生和城中居民要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我们就下去了,是北川。那儿是个大山区,山高沟深,生活十分艰苦。天天我们都要爬上山坡去种玉米、土豆、红薯。长年吃得是玉米糊糊和酸菜,丁点儿荤腥都沾不到。所以一到秋天,我们就开始跳‘丰收舞’了。”援朝说道。

“丰收舞是啥子舞?”长胜不晓得是啥意思,问道。

“嗨,么舅舅,你是不晓得的。”胜利是津津乐道,像打开闸门似的,讲起来了,“丰收舞是我们这个大队的知青到邻近的大队去偷鸡摸狗,或者去掰玉米棒子。别的大队知青就会到我们大队来偷摸。大家都心知肚明,装着没看见。这叫兔子不吃窝边草。去别的大队偷,绝不偷自己生产队和大队的。”

“这明明是偷摸盗窃,越学越坏嘛,长此下去,不是全学坏了吗?”长胜惊叫道。

“一点不错!”援朝十分赞成长胜的惊呼,“所以么舅舅,我说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一种失败,而不是什么光荣!虽然上山下乡了一两千万知识青年,暂时缓解了城市的就业压力,但是却把城里的脏水泼到了农村。农村人民公社是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是属于农村的每一个农民的。下放的知青到了农村,明摆着是在抢农民的饭碗?能不产生矛盾。首先农民不满意,其次知青在农村沾染上偷摸之类的花毛病,知青也不满意。知青在农村久了,慢慢老了,结不了婚,就不了业。家长也不满意。总之,国家、知青、家长三方都不满意。”

长胜听了,点头说:“这几句倒是实话。”

“不过呢,知青上山下乡也有二个好处:一是知青在农村得到了锻炼,能挑能担,干农活能吃苦;”援朝继续说道,“二是让城里下乡的知青知道了种田的辛苦,‘粒粒皆辛苦’。我们在农村干整整一年,个个都有四千工分。但是每个工分只有五厘钱,干一年才挣二百多元,出了口粮钱之外,所剩无几。”

“是啊,农村苦,农民更苦。”长胜点点头。

“么舅舅,知青在农村出力干活,却耽误了学习的大好时光。十五、六岁、十七、八岁正是读书的好时光。可我们呢,在乡下一呆就是五、六年,全把光阴荒废了,可惜呀,可惜哟!”胜利讲道。

“别这么想,只有从现在开始把荒废了的时光补回来。哦,对啦,这个星期的作业都做完了吗?”长胜问道。

“全做完啦,么舅舅。”援朝说道。

好,今天给你们上新课。“长胜说道。

“别介,我还有几道几何题没做出来,实在太难了,想不出来。”胜利叫起来了。

“你呀,问到了你才讲,行,等会给你讲,讲会了,继续学。可不准欠账。”长胜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