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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一)2(1 / 2)

小玉的男人,人称王二,大名叫王仲文。父母是下江一个县里县办工厂的工人,现在都退休了。只养了王大王二两兄弟。王大长得敦实粗壮,脾气火爆,好斗狠犯横。邻居们叫他“大狼”。王二比他小五岁,从小长得秀气文弱,脾气温柔,讲话细声细气,像个女孩子,做派也如女人一样扭扭捏捏。文革开始王大是高三学生,在学校第一个起来造反,组织红卫兵斗老师,又去北京串连。回来在学校里组织武斗队,从解放军那里抢来枪支弹药,在县城里搞武斗。不幸的是被乱枪打死。那年王二十五岁由于是初中生只能依照毛主席那段著名的最高指示,下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两年之后被招进钢厂当工人,开始在车间劳动,后来见他体弱就调到销售处当职员,一次他认识了小玉,得知小玉是同乡就拼命追求。开始小玉并不认可。一次俩人在春节回家时,同坐车往回走。车到站王二邀请小玉回家坐坐喝杯茶。想不到王二在茶水中放了麻醉药,小玉喝了就昏睡过去。王二乘机把她玷污了。小玉醒后发现下身流血并且还有一些的东西,她喝问王二,王二承认是他所为,小玉气极了要去派出所告发王二。王二母亲闻声忙跑来苦苦哀求,说她家只有王二一根独苗了,饶了他。小玉没有办法只好嫁给了他。小玉原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此一生。不想在那花花绿绿的一叠钞票面前把持不住了。更由于陈伟才人高马大,精力旺盛,一接上火,再也止不住了。王二的猥琐无能怎么同陈伟才的雄壮伟岸相比拟,所以自从俩人第一回上床之后小玉就想了从此跟定了陈伟才,渐渐地两人难免动了真情。那一天胜利偷窥到俩人的事情之后以告发相胁迫令小玉就范,小玉第二天百般委屈向陈伟才哭诉,陈伟才怒不可遏,要找胜利拼命。小玉边哭边说:“老公,不行,人家老爸是省长,树大势大,摇动不得。何况你还得求人家买钢材呢。老公,我不过一小女子,这点委屈,忍了吧,……”

陈伟才长叹一口气,抱着小玉泪下如雨。

从此小玉和王二是夫妇,勉强应付着,心中想念着陈伟才。对着胜利,她心死如灰,如刀刺斧砍,痛不欲生。

王二毕竟是个男人,再能忍也听不得人家叫自己乌龟王八蛋。耿耿于怀,思衬如何报复,以消欺辱。

此时办事处手下有七、八个人,都是没结婚的青皮小子,他尽力笼络收买,这几位哥们都认为王二够哥们挺仗义。经王二一煽动忽悠,纷纷表示愿两肋插刀,上刀山下火海,助王主任雪其奇耻大辱。这一天下午,王二留下两个哥们守着摊子,自己带了五个哥们偷着坐车赶回钢厂。省城距钢厂有一、二百公里,车到钢厂刚刚五点,天还没有黑。王二叫五个哥们在车站旁茶馆里喝茶,自己回去探探虚实。他把草帽压得低低,让人看不清面孔。先上去看看家门紧锁,然后下来,躲在楼前一丛竹子里面。不就之后透过竹叶看见小玉下班回家,此时小玉穿一件薄如蝉翼的短衫,一条浅色碎花短裙,脚下是一双长筒丝光袜,一双红色羊皮高跟凉鞋,一扭一扭上了楼。三分钟之后一个高个子大汉尾随而上,这汉子王二不认识,猜想一定是奸夫“叔叔”。他蹑手蹑脚跟上了楼,那大汉果然进了自己家门,不久传出男女的嬉笑声。此时他怒火直冲脑门,正想伸手推门而进,突然想起自己势单力孤,无可奈何奸夫。冷静下来匆匆返回茶馆,叫那五个哥们立即赶去捉奸。

突然听见吴老四坐在不远处喝茶:“王主任过来,陪哥们喝杯茶!”

王二不敢不过去,对五个哥们说:“你们再稍等片刻,我过去同吴科长谈几句就走。”

他走到吴老四面前,问道:“吴科长,您在这儿喝茶,有事吗?”

“坐,坐,”吴老四十分休闲,“服务员,给王主任斟上,三花,钱由我付。”

服务员立刻倒上一杯三花。当时茶馆一杯三花是一块,一杯花末是五毛。通常人只喝花末,三花算是上等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