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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附录A《软件工程道德规范》和《ACM道德规范》(2)(1 / 3)

7.02 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帮助同事;

7.03 对别人的工作完全归功于别人,禁止抢占别人的功劳;

7.04 在评审别人工作时,应做到客观、坦诚,并适当进行记录;

7.05 以良好的心态听取同事的意见、关切和抱怨;

7.06 协助同事充分熟悉当前的标准工作实践,包括保护口令、文件和保密信息有关的政策和步骤,以及一般的安全措施;

7.07 不要不公正地干涉同行的职业发展,但出于雇主、客户或公众利益的考虑,软件工程师可以善意态度质询同行的胜任能力;

7.08 当遇到超越本人胜任范围的情况时,应主动征询熟悉这一领域的其他专业人员。

原则8:自我

软件工程师应当终生参与和职业实践有关的学习,并促进合乎道德的职业实践方法。具体来讲,软件工程师应当持之以恒地致力于以下几点。

8.01 深化知识,了解在软件的分析、规格说明、设计、开发、维护和测试,相关文档与软件开发过程管理方面的进展;

8.02 提高在合理的成本和时限范围内,开发安全、可靠和有用质量软件的能力;

8.03 提高产生正确、有含量的和良好编写的文档能力;

8.04 提高对所从事软件和相关文档资料,以及应用环境的了解;

8.05 提高对从事软件和文档有关标准和法律的了解;

8.06 提高对本规范,及其解释和如何把它应用于工作中的了解;

8.07 不因为无关的偏见而不公正对待任何人;

8.08 不影响他人采取可能会破坏本规范的任何行动;

8.09 充分认识到违反本规范与一名专业软件工程师的身份是不相称的。

本规范的制定方是ACM和IEEE计算机协会(IEEE-CS)软件工程道德和职业实践联合工作组(SEEPP)。

●执行委员会:Donald Gotterbarn (主席),Keith Miller,Simon Rogerson

●委员:Steve Barber,Peter Barnes,Ilene Burnstein,Michael Davis,Amr ElKadi,N.Ben Fairweather,Milton Fulghum,N.Jayaram,Tom Jewett,Mark Kanko,Ernie Kallman,Duncan Langford,Joyce Currie Little,Ed Mechler,Manuel J.Norman,Douglas Phillips,Peter Ron Prinzivalli,Patrick Sullivan,John Weckert,Vivian Weil,S.Weisband,Laurie Honour Werth。

A.2 《ACM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1]

本规范于1992年10月16日被ACM理事会通过并采纳。[1]

序言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的每位会员(包括有投票权的正式会员,准会员和学生会员)都应该承诺遵守符合道德的职业操守。

本规范包括24条规则,作为对个人责任的声明,确立了这样的承诺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它包含专业人士可能会面对的许多(但不是全部)问题。第1节概述基本的道德事项,而第2节则给出了额外的、更具体的职业道德的注意事项。在第3节中特别给出了与处于领导地位的个人有关的规定,无论他们是在一般的工作场所或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像ACM这样的组织。第4节给出涉及遵守本规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