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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死混蛋(1 / 2)

童珍受邀来顾家吃饭,她一身知性打扮,米色的呢子大衣搭配窄裤,过去的一年,她出生入死的报道黑砖窑,冒死深入采访非典第一线,她纤细的身影,坚定又明亮的眼神,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她越来越高的知名度,再做“卧底记者”已经不合适了,接下来她即将进入更广阔的平台,做记者兼主持人,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是她永不改变的追求。

顾家的长辈们很喜欢她,吃完饭,顾晨希开车送她回去,为了工作方便,童珍在这个城市买了一套小公寓。

“我的日记本呢?”童珍开口要她的日记。

那两本日记本,顾晨希在公寓里没找到,可能是被二宝带走了,二宝连同日记本一起消失了。

“不见了。”顾晨希淡淡道。

童珍娇嗔地瞪他一眼,霸着她的日记本不还,找了个这么蹩脚的借口!

林裴等在公寓楼下,怀里捂着烤熟的红薯,从狗尾巴村回来后,童珍终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他变成了她的地下恋人,大过年的,童珍也不肯带他回去见父母,丑女婿总要见岳父岳母的,他只能苦等,等着童珍给他转正。

顾晨希的车子停下来,林裴上前一步,帮童珍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饿死了。”他撇撇嘴,委屈地说,她去吃香的喝辣的,也不带上他。

童珍将两只手伸进他酒红色的夹克衫里面,里面热乎乎的,还有红薯的香气,“真乖!”她笑嘻嘻地亲吻一下他漂亮的脸蛋。

“上去坐坐?”童珍问车里的顾晨希,做不成恋人,还可以做朋友。

顾晨希冲他们两个挥挥手,打着方向盘调转车头,心里觉得林裴不是个合适的丈夫人选,尤其是林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既然这是童珍的选择,他祝她幸福。

他对童珍爱过、恨过、憎恶过、不甘过,那些强烈的感觉现在化成了心里一道淡淡的痕迹,证明他曾经深深爱过某个女人,不管怎样他都要感谢她,感谢她陪他度过的岁月。

街头没什么行人,车辆也很少,顾晨希靠路边停了车,从手机里翻出贺老的电话,当初是贺老把洛可介绍给他的,林裴现在跟童珍好上了,洛可嫁入豪门的梦碎,顾晨希想问洛可关于二宝的下落。

洛可竟然也在这个城市,她说了地址,顾晨希开车去找她,老旧的小区,洛可租住在地下室,因为跟二宝的关系暴露,加上狗尾巴村的糟心事,洛可被踢出了名媛圈,她跟林裴也完了,现在她是百万负翁,她继父是个葛朗台,洛可自己给自己投资,开好车,穿名牌,结果欠了一身的银行卡债。

顾晨希走进潮湿阴暗的地下室,“混蛋,你还敢来!”洛可瞪圆了眼睛,边咳嗽边骂道,她感冒了。

顾晨希神色清冷地望着她,这女人真是疯得不轻,见人就咬,他不记得自己得罪过她。

洛可伸手指着他,咳得喘不上气,要不是他,狗尾巴村不会沦为毒窝,要不是他,她现在还在名媛圈混着,即便勾搭不上林裴,凭她的美貌和智慧,勾搭个什么李裴,张裴的,也绰绰有余,现在她变成了名媛圈的丧家之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