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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九章 竞标说明会(2 / 3)

苏城迅速翻页,找到了油田竞标的方式:浮动分成和签约金。

这是90年代经典的石油开发模版,苏城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只要是分成模式就好,虽然比不上80年代令石油公司快乐的石油特许权买断政策,总比2000年以后的油田开采服务合同要舒服的多。

苏城手指压着纸面,慢慢向下滑动:

年产100万桶以下的油田,阿塞拜疆政府的基础分成为20%。

年产500万桶以下的油田,阿塞拜疆政府的基础分成为30%。

年产1000万桶以下的油田,阿塞拜疆政府的基础分成为40%。

年产1000万桶以上的油田,阿塞拜疆政府的基础分成为50%。

竞标的内容,就是在基础分成上的提高比例了。换言之,如果获得一个年产150万吨以上的油田,最少要分给阿塞拜疆政府50%的利润,为了竞标成功,石油公司给出55%乃至60%都是有可能的。

就目前的石油价格来看,这倒也不算太多。毕竟,再怎么样都是年赚上亿美元的生意,放在欧美发达国家,一家高利润公司的缴税也要缴这么多了。

最吸引人的还是30年或35年的合同期。自70年代以来,阿塞拜疆的合同时间是最长的,所谓的世纪合同,有一多半的价值在这个合同时间上。

因为石油价格是不断攀升的,90年代的油价徘徊在每桶20美元到30美元之间,50%利润分成落在一些高成本油田,石油公司很难得到5美元每桶的利润。若是采取海上钻井@平台来操作,前期投入的利息支出可能造成前五年都是负资产。

不过,到了2000年以后,石油价格结束了徘徊,一路攀升以后,分成合同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了。最高的140美元且不去说,平均达到100美元每桶的售价还是可以预期的。去掉成本,石油公司能从50%中得到的利润往往高达30美元乃至40美元,以至于平均成本要五六十美元的墨西哥深海油田都变成了香饽饽。

也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采油国的分成合同比例一路下降,很快就跌到了15%以下,2010年以后,石油分成合同更是几乎禁绝,全都变成了开采服务合同,由产油国按照开采量,每桶支付给石油公司2美元左右。

与之相比,阿塞拜疆的世纪合同可以执行到2025年前后,石油公司能够攫取的利润自不必说,这种源源不断的现金收入,更是商界绝大部分公司求之不得的。

同时,这也让分成的比例变的异常重要。此时多拿0.5个百分点的分成,就比日后的开采服务合同值钱了,竞标的分成比例如何决定,就变的很考验人。

看着这份文件,整个会议室都变的安静许多。

苏城稍作沉吟,再次翻页,找到了第二个项目,签约金部分。

签约金就是石油公司的签字费。这是一笔纯粹的现金支出,每获得一个油田,在勘探和开采之前,首先就要支付一笔签字费,事后,即使没有找到油田,签字费也是不退还的。

阿塞拜疆政府设定的基础签字费是5000万美元,比预期中的少,但是,11个油田也有5.5亿美元的收入,足够阿塞拜疆政府的支出了。

阿利耶夫这么紧张的召开油田竞标说明会,眼里盯着的,首先还是签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