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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律师VS犯罪心理学博士(1 / 2)

以上所有的条款都是指向你们无缘无故抓人,企图进行刑讯逼供的伎俩,是非常令人痛恨的,国家赋予你们的权力不是用来泛抓无辜的,我提出强烈抗议,并强烈要求马上、立刻放人。”

曾律师一番话,真是大出意外,令刘剑和陈警官措手不及。

张炜面对曾律师的辩论,她沉稳地回应道:

“曾律师,我们理解您对案件的关切和担心,但是我们的行动是基于充分的调查和证据,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我们将尊重法律程序和您作为律师的职责,确保被告的权益受到合理的保护。”

她提出反驳:

“就您所提的几点来说,我们已经收集了大量证据来支持我们对姚海波的指控。这些证据包括了银行资金流动记录、通话录音、公司内部邮件、证券交易记录等等。

这些证据支持着我们对假离婚、减持股份、操纵股价等犯罪行为的指控。”

张炜继续解释道:

“而关于医院枪击案的指控,我们收集了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将其与姚海波的通话记录和相应的行动联系起来。

虽然我们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但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项控诉。”

她强调:

“我们作为执法机构,始终遵循法律程序,并保障被告的权益。我们将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与曾律师合作,保证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请您也必须理解及认同我们的执法行动是基于证据和程序正义的。你刚才是过于草率地下定论,显然的失公理。”

张炜的辩驳表明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采取合法、严谨的方式,并确保被告的权益受到保护。她以证据为基础,回应了曾律师的指控,并维持了警方的执法立场。

曾律师有些生气,站了赶来,加重语气说:

“我不能凭空相信你们所说的证据、影音件、文件等等,这些都在哪里?是子虚乌有还是一万年之后的事情了?我们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是不能抓人的,我正式知会你们:必须立即拿出全部的证据,否则必须放人!”

曾律师的话语带着强烈的不满和对警方证据的怀疑。

他强调了法律程序中的关键原则,要求警方提供更具体、更确凿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

张炜冷静地回应道:

“曾律师,我们理解您的担心。警方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将确凿的证据公之于众。但是,我们必须先确保证据的安全,并保护相关证人的隐私和安全。”

她继续解释:

“您要求立即提供全部证据,这是不合理的。调查这类复杂案件需要时间和仔细的分析。我们提供的只是一部分信息,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已经确定了犯罪嫌疑和调查的方向。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将来保证您的当事人得到公平的审判和辩护。“

曾律师的辩论突出了对证据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担忧,同时张炜则强调了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必须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相关人员的安全。双方以法律程序为依据,通过辩论展示了各自的立场和关切。这场辩论将进一步推动案件的正义审判,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