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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考察新园(1 / 2)

为着承包千亩田地开辟桃园的事儿,刘中义和李涛开车带上卢四海在附近的乡镇奔波了一天而没有进展,得到一个共同的信息: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不能种果树,因为基本农田是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不允许发展林果种植,村委会不敢签合同。

回到二里庄问李国清,李国清分析说,这个事儿啊,咱可能一直都看简单了。咱村的田地全部租出去搞桃园,是马杰的关系到位,他连营业执照也没办。当时镇政府想发展一个旅游项目有利于卖房,就对马杰大开绿灯了。另一个原因是咱村的田地一直抛荒着,村支书也着急,也想通过其他途径改变一下,我当时问他时,他爽快答应了。现在咱们想承包个千儿八百亩田地种桃树,动静太大了,人家当然不敢出租了。

刘中义又打电话问黄健,黄健的说法和李国清类似,并且比李国清更具体。他翻了翻手机,念道:

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听完黄健的朗读,刘中义问:“听你这意思,想弄个千亩桃园,是不可能了?”

黄健说:“租基本农田有难度,国家政策在那儿摆着,谁敢违抗?再说了,一千亩,得两三个村庄的田地连起来,还得是大村庄。这样一来,每个村庄都得洽谈,比较麻烦。有一个不同意,就会影响桃园的整体性。”

黄健说到最后,说他了解到在汤泉县三里岗镇连着千岩台风景区的山地有近千亩,范围涉及三个村子。因为是山地,有的是半开发状态,不是基本农田,可以租,如果搞大型种植,属于开荒造林,还有国家补贴呢!

按照2014年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种植果树一亩以上即可获得100元每亩的补贴,但是需要在荒山荒地种植。我说的这个区域,符合补贴条件。不过创业先期有些困难,要修一部分路。补贴的钱正好用来修路。

“连着千岩台风景区?”刘中义眼睛一亮,“那地方好啊,我还准备在那儿买房子呢!”

“是吗?那就太适合你去创业了,你可以先去看看,找找感觉。”

“我要是把那儿谈好了,请你去当技术员,你干不?你可以入股的!”

黄健一听可以入股,显得兴奋不已:“好啊,就怕你们嫌我钱少,没啥价值啊!”

刘中义把黄健的话转述给李涛和卢四海听,李涛和卢四海说,三里岗在县城那边,离咱这21里地,不算远,可以先看看再说。

次日上午,刘中义让李国清守着地磅室换下庄瑶。他要带着庄瑶共同考察,因为未来的桃园就在他们的房子附近。在双石镇,他们接黄健一同去考察。

到了目的地一看,所租的山地七弯八绕,基本上是围着山坡转,连绵起伏好几里地。黄健用预先备好的小铲子铲起一铲土,说:“这土壤看起来是沙质,渗水性强,适合种桃;但是不够肥,需大量施肥,成本增加不少,我把这铲土带回去检测一下,看适不适合种桃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