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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参加酒席(1 / 2)

她早就注意到秦爱兰的手了,皲裂破旧,都是岁月的痕迹。

她妈虽然也有,但因为身子弱,干的不多所以没有这么夸张,秦爱兰就不一样了,手粗的拍两下她的胳膊跟刮痧一样。

两人推辞了好半天,周锦初趁她不注意跑了,这场持久战才结束。

秦爱兰拿着东西,坐在床上爱不释手的摸着,宋中兴送完洗脚水进来后,就知道什么情况了。

“儿媳妇买的?”

“嗯!”秦爱兰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这样子比跟他谈恋爱的时候还娇羞,宋中兴心里反酸。

但更多的还是欣慰,能找上这么好的儿媳妇儿,也是他们老宋家的福气啊!

这么想着,拿过秦爱兰手上的蛤蜊油,打开后抠出一坨抹在她的手上,慢慢揉搓着,盯着秦爱兰这双手,眼中闪过愧疚之意。

准备说宋中兴浪费的秦爱兰,顿住了,还是没有说出口。

两人都没有说话,但气氛却很温馨。

院子里,透过窗户看到周锦初回房后,宋光复才躺下。

翻来覆去又是睡不着的一晚。

他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儿,他一向都是怕麻烦的人,今天却主动让顾老顺便给他请假,和周锦初一起去县城。

这根本不是他会做出来的事儿!

这种不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是从周锦初嫁到他们家开始。

那件事发生后,他知道自己的性格变得很大,对很多东西都不在乎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害怕他。

就连他的家人都是。

但是周锦初不一样,她会怼他。

即使知道他小时候的事儿,也会不受影响的怼他,自然而然,他的注意力过多的放在了周锦初身上。

周锦初每次故意调侃他,他从来不会不耐烦;

看到她露出为难之色的时候,他会有些不忍心;

看不到她的时候,心里时时刻刻都会想起她。

他没有动心过,对别人谈恋爱也没有兴趣,可他不是傻子。

当一个男人的全部心神被一个女人牵动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完了。

宋光复的心里没有一点抗拒,只有一个问题——

周锦初是他嫂子!!

......

周锦初自然不知道自己被小叔子盯上了,接下来两天,她都在勤勤恳恳上工,看得小八终于忍不住了。

【阿姐,你是不是忘了还有吃瓜任务?】

趴在地上干活的周锦初撇了撇嘴,不好意思说自己还真的忘了,【哎,不对,这两天地里的瓜这么多,还不够我涨涨寿命?】

别说,一边吃瓜一边干活还真的不觉得累,并且她对村里这些大娘的吃瓜能力真是深感佩服。

要是她有这样的能力,说不准寿命早就混到了。

【可是这些瓜都是道听途说,有些真的可以涨点,但很多都是以讹传讹涨不了,所以您再不努力,就要死了。】

小八无情的说着,企图通过这样激起周锦初的吃瓜热情。

周锦初手上的动作不断,通过上次的唇枪舌战,已经没人再说她了,她现在这么干的很自在。

【我还有几天寿命?】

【三天。】

地上的泥人动了动,她还真是和三杠上了,忽然想起来早上她婆婆说的事儿,眼前一亮。

【那个钱慧慧不是要和高大壮结婚了吗?明天带你去吃瓜。】

小八:【......】

就逮着一根羊毛使劲薅可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