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就来排队的食客不少。
虽然说婚礼已经过了,按理说来参加完婚礼的宾客就可以回了,但有很多人吃过高远的手艺后忽然就不想走了,硬是多住了几天。
比如戴维和小帅,两人本来想着待两天就走,毕竟两人都是大忙人,多在这待一天,就少赚一天钱,但后来被高远的手艺彻底征服了,什么赚不赚钱的,赚钱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
两个人硬是又多住了几天,每天不干别的,两眼一睁就是吃。
眼瞅着胖了好几斤!
还有从外面慕名而来的食客,天还没亮就来排队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食客已经就位,但老板还没出摊。
“高老板真是我见过最有个性的老板,放着钱都不赚,在屋里呼呼睡大觉。”
“你以为呢?人家高老板早就实现财务自由了,就是因为热爱美食才给咱们做饭,你以为人家是为了挣钱吗?”
“实现财务自由?这个词真的好小众,我特么什么时候才能做到?”
“可我真的好饿啊,再不吃饭我要饿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理查德的声音远远传过来,众人一个激灵,“咦,对面也有猪头肉?要不咱们去尝尝!”
反正高远还没来,先到对面垫吧一口吧,而且听说对面还是举世闻名的大厨,按理说手艺应该不差吧。
“要去你们去,我可不去。”有固执的顾客还在苦苦排队等着高远。
有几个饿的不行的食客往理查德那边走去。
“你好,刚出锅的猪头肉,来点?”理查德看到有顾客走过来,顿时喜上眉梢。
看来他昨天的策略是对的,守着他的西餐根本就卖不出去,还不如转变策略跟高远学。
走高远的路,让高远无路可走!
不就是小小猪头嘛,拿捏!
食客围着柜台上的猪头微微皱眉,“你这颜色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啊?”
柜台上的猪头肉颜色很深很沉,不像高远做的那么色泽油亮。
理查德心里咯噔一下,他就觉得自己的成品跟高远似乎哪里不一样,但当着食客的面他肯定不能承认,“没有啊,灯光的问题,我们的猪头肉都是刚出锅的,颜色正的很。”
食客犹豫了一下,肚子实在饿的难受,于是要了一盘。
理查德殷勤地切了一盘,亲自送到食客手上。
食客犹犹豫豫地夹了一块送进嘴里。
理查德紧张地搓着手,死死盯着顾客。
然而,下一秒,刚进嘴的猪头肉立马被顾客吐了出来,“我的妈呀,太咸了,你想齁死谁啊?”
理查德:……
齁吗?
他刚做好,食客就来了,他都没来得及尝一口。
看到食客难吃都吐了,理查德很震惊地也尝了一块肉。
下一秒,他吐的比食客更快。
齁!
齁死了!
他忽然想起来,因为小徒弟没买到高远用的香料,所以他把整瓶酱油都倒了进去,还另外加了不少盐。
咸上加咸!
吃一口秒变木乃伊!
食客无语地瞪了一眼理查德,转身就走。
这人一走,其他几位食客立马跟着就走,边走还边庆幸,幸亏刚才吃的人不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