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首页

正文 第十二章 了解敌人——强奸犯是什么样的人(2 / 3)

此时,他几盅酒下肚,又生一恶念。

时针指向夜间23时,一个“黑影”龟缩在某职业中学墙外,黑影看看四下没人,便从大铁门下空隙处爬进院内,蹑手蹑脚溜到一个亮着烛光的房门外。

这是一个女生集体宿舍,住着三个年级的女生近70名,因第二天要考试,有的女生还在夜读,她们万万没想到,一条恶狼已窜到门外。

木板门吱的一声轻响,被挤开一条缝,伸进一条黑黝黝的手臂,移开顶门木棍。

女学生晓兰被响声惊醒,睁眼一看,床前蹲着一个人,微弱的烛光里能辨出是男人。她“呀”的一声惊叫,那人忽地站起,照着她的脸狠打一拳,一把拧住她的胳膊,压低声吼道:“不准喊!”接着又向全室人威吓:“都别动,谁动宰了谁!屋外还有十几个兄弟……”

宿舍里的人全被惊醒了,蜡烛熄灭,恐怖气氛顿时笼罩满屋。有人分明听见歹徒在自喊自答:“小三,你在外面看着!”随即又改变腔调答道:“是!”

满屋子都是人,这是歹徒没有料到的,他心里发憷:万一喊叫起来,他孤身一人无论如何也对付不了。但一见略施小计都被唬住,不禁暗喜,贼胆大壮。他跑出室外捡起个空花盆,挥舞着再次威吓一番,便迫不及待地扑向被镇住的羔羊……

通过威胁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是强奸犯的惯用手法。

不难看出,做贼总是心虚的,而贼胆往往又是被受害人的懦弱给壮起来的。歹徒仅空手一人,其威吓欺骗伎俩实不难识破,而且有人分明听出他一个人在自喊自答装神弄鬼,可就是没有人敢挺身与之搏斗。

流氓恶徒拳打晓兰,看她不敢再动,便放胆将这名13岁的女孩凌辱摧残了。

相邻的芳芳,对晓兰的痛苦遭遇听得一清二楚,但也不敢喊,也没处躲,只是扯起被子蒙上头。但歹徒并没放过她,厄运第二个便降到她头上……

歹徒又连扯几个女生紧裹的被子,终于用力撕开了一个女生的被子,拧伤她的右臂,但那女孩子呼喊着“救命”,拼死挣扎,恶狼只得松手。

遭害的总是弱者,当恶狼又扑向女学生晓虹时她苦苦哀求:“我才11岁,我怕……”但“羔羊”的哀求岂能换得豺狼的怜悯,恶徒野蛮地将该女一再摧残……

流氓恶徒在女生宿舍疯狂肆虐近三个小时之久,先后打伤两人,其中两人尚系幼女!

歹徒肆虐时,曾有几位教师亮着手电经过门前,说话声、脚步声清晰可闻,但室内却没有谁喊叫一声,痛失良机。

3.仇视女人的人

任何话都不能说绝了,如果有人说:“强奸大多是为了发泄性欲”。这话谁也不能说不对。但是如果有人说:“强奸只是为了发泄性欲”。这话就完全错了。

有些动物学家研究猴子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猴子之间经常有争斗,争斗失败的那只猴子要做一些求饶的动作,这是很自然的。奇怪的是有时失败的公猴会伏在地上,做出交配的动作,而战胜的公猴会骑在失败者的身上做交配动作。难道猴子也有同性恋吗?

这些学者仔细研究后才明白,在猴子的心里,一个猴子被迫性交是它被征服的表示,而且是一种屈辱的表示。“强奸”另一只猴子,则是胜利的象征。

我们人和猴子是近亲,人也同样有这种心理。因此,如果一个男子仇恨一个女孩子,想侮辱她,制服她,他也很容易选择强奸她这个方法。如果一个男子仇恨一切女孩子,他就很可能是一个强奸惯犯。

有时候,强奸犯侵犯的人并不是他仇恨的那个人。王某曾强奸并杀害了6个女孩子。他是个人力车夫,每次都在火车站把刚来到北京的女孩子作为侵害目标,利用对方对地理环境和路线不熟,把对方拉到荒僻处奸杀。然后,他又残忍地将被害者的乳房和生殖器带回家保存。在他终于被抓获后,公安局注意到他每次强奸杀害的女孩子都是长发,并且当时穿着红色裙子。王某说他仇恨长发女孩,尤其是穿红裙子的,一见到这样的女孩就想侮辱她。因为他有过痛苦的失恋经历,他以前的女友就留长发,并且在分手那天穿一身鲜红连衣裙。

王某的这种行为就是移置性攻击。他强奸的对象有这么几个特点:被害者比他真正仇恨的人更容易对付,因为她们不认识他,不防备他。他犯罪后不容易被列入侦破的怀疑对象中。再有,被害者和他真正仇恨的原女友有相似处,如服饰、容貌等。另外,这种犯罪是持续性的。因为不论他强奸多少人,都不是他真正想强奸的那一个。

还有的时候,强奸犯强奸妇女,不是为了发泄对哪一个人的仇恨,而是为了发泄他对整个社会的仇恨。

仇恨妇女的人强奸犯罪大多是采用暴力手段,如殴打、卡颈、用刀威胁,等等,不常使用安眠药等非暴力手段。在施暴过程中,他们常伴有侮辱、殴打、性虐待等恶行。这种强奸犯对被害者的伤害很大。

这类危险男性不容易识别。作为一个女孩子应注意:提防那些有被妇女压制、轻蔑等经历的男人,有失恋、离婚经历的男人,以及平时你瞧不起的那些男人。平时注意不要轻视、侮辱男人并伤害男人的自尊心,以免结怨于人。一旦遭遇这类强奸犯,要更多地选择搏斗策略,并且千万要小心对方杀人。要抓住每个逃脱机会,不要指望你服从了他,他就不会杀人。

强奸犯的另一类和前两种人相反,他们不是很流气或很花,对女孩子也不怀多大恶意。这种人性格比较内向腼腆,在人们的印象中,他们属于那种老实人。

这种人犯罪的原因,倒的确主要是性欲不满足。他们不善于和女孩子交往,在内心里多多少少有些怯场,对和女孩子交往感到恐惧。这种恐惧主要是由于自信心不足。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魅力,没有学历,也没有财力,女孩子不会喜欢他。他们害怕自己会出丑,让女孩子笑话。因此,他们很少和女孩子交往。看到情侣们亲亲热热、卿卿我我的样子心中便空落落地难受。他也许会当色狼,或者我们可以说饿狼。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勾引不了女孩子,只好用危险的方法去强抢女孩子的爱。

他们也恨女孩子,但不是强烈的仇恨,而是不满和怨恨。他们觉得女孩子们不能赏识他们的优点,不能垂青于他,但是他并没多少想伤害她们的想法。

他们的另一个目的,也许他们自己也不很明白,那就是通过强奸这一行为来证实自己,证实自己的勇气,证实自己的男子汉气概。对一个男人来说,最希望的就是自己有男子汉气概。但是,这些人平时老老实实,常常被人看不起,还有什么机会来显示自己的力量呢?只有在强奸时,他们才觉得自己有男子汉的气概,因此,他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得不服从于他的意志,占有一个女孩子。在他们看来,这是证实自己的男子气概、使自己能对自己有信心的唯一方法。

因为他们不是想惩罚对方而只是想支配占有对方,所以他们犯罪时总是尽量不用或少用暴力。安眠药是他们最喜用的手法。即使持凶器强奸,他们的凶器也不过是用来威吓女孩子的。他们也是十分危险的。有时他们杀害妇女往往由于害怕妇女报案,等等。

夜已经很深了,小冯一个人骑自行车回家,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小冯有点害怕也有点后悔。突然,她发现有个男人骑着自行车跟着她。她加快了速度,想尽快赶到家。后边的男人也加快了速度。一走到一条路灯很暗的胡同里,追踪在后边的男人突然猛骑几下超过了她,并且用车把她绊倒。小冯把自行车一扔,跳起来就跑,一边跑一边大喊:“来人啊!”那个男人怕有人来,骑上自行车就逃走了。

这种人侵害幼女的事件也常有发生。

4.好奇的青少年

“我就是想知道女孩子是什么样的。”

这是一个16岁少年犯的供述。

原始社会,十三四岁的少年男女要举行“穿裙子礼、穿裤子礼”等成年仪式。举行过仪式的男女就被社会当成成年人看待了。他们可以有找异性朋友的权利。在封建社会,男孩在16—18岁,女孩在15—16岁也就大多结婚了。

现代人的情况却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由于营养条件的改善,少年男女发育年龄普遍提前。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的少年必须花很多年受教育,寻找并适应工作,为结婚作物质和心理准备,所以现代人的婚龄越来越延迟。因此,人从性的初步成熟和性欲产生到结婚之间将有11到14年时间或多或少的性饥饿,有人把这一时期称为“性失业”时期。在这一时期,任何青少年都面临着生理需求和社会规范的冲突。有些青少年缺少自制能力,道德发展不完善,就会成为早恋。婚前同居等越轨者,更严重的则成为流氓犯或威胁着女孩子安全的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