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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亲近(2 / 2)

他放弃用杯子,而是握住林翊的手腕,“有件事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你,对吸血鬼来说,装在器皿里的血,哪怕是新鲜采集的,也会影响口感,就像你们人类吃在微波炉里加热过的饭菜,肯定比不上现做的。”

“难得啊,你竟然还知道微波炉。”

“我每天也会抽空认识一些现代的东西的。”

林翊的手腕还被他握着,虽然南桑没用力,但他挣不脱,“所以呢,你想直接从我手上吸血吗?”

“是,放心,我的牙可以麻醉你,不会让你疼的。”

“但是·····”这样会很奇怪吧。

“你不愿意?那行吧,反正我吃剩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林翊不信,“怎么从手上放进杯子里倒一遍,就成剩菜了。”

南桑似乎有一点失望,但没勉强,笑了笑,把他的手放下,伸手拿刚放回桌上的杯子,“你不是吸血鬼,不懂这种感受的。”

他是永生界的主宰,在谁面前不是说一不二的,也就是在林翊面前能如此迁就,林翊有一点不想看到南桑这样,便把手伸过去,“行,你咬吧,轻点。”

南桑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是林宸告诉他,想要林翊妥协一件事,就在他还犹豫的时候先妥协吧,最好能再表现的失望一点,又不是直接失望,而是失望却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那样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事,林翊都会答应的。

南桑可能有演员的天分,才试了一下就成功了,他现在觉得林宸可真是全永生界最靠谱的吸血鬼,以后要多给他一些好处才是。

他轻轻咬住林翊手腕,用一点小术法,就能让他不疼的情况下,刺破他的皮肤。

直接从人身上吸食的血要比盛在器皿里的美味,因为这血是林翊的,对他来说更加甘美无比,因此一时有点不想停下。

林翊被咬开手腕时只感到一点凉意,接着是血液流失的感觉,这多少会有一点点不适,但对他来说更加不适应的是,南桑的嘴唇贴着他手腕,他全身都硬,嘴唇是他最柔软的地方,这样含着他的手腕,多少有点暧昧了。

等了一会儿,见他没有停下的打算,缩了下手,“够····了吗?”

南桑及时松口,过了一夜,林翊身体里南桑的血已经过了时效,现在他手腕上有四个血洞没有愈合,血还在缓缓流出。南桑把自己的手腕伸到他面前,“快吸一点,不然等会儿你的血要流到床单上了。”

林翊看着他被树皮包裹的手腕,“你要我直接咬?可你的皮肤我咬不开,你还是给我到杯子里吧。”

他之前可是试过的,用刀都刺不动南桑的皮肤,他的皮肤只有他自己可以割开。

“我允许的时候,你就可以咬开,不信你试试。”

“真的?”林翊将信将疑地咬上去,竟然成功了,那刀枪不入的树皮,这会儿没比苹果皮硬多少,林翊很容易就尝到了血,只不过咬手腕吸血这事他第一次干,有点生疏,有一些血还是滴到床单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