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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非天(二)(1 / 2)

“啊呀啊呀,啻非天大人,您可是让咱家好找啊…此次在外发扬我大联邦之国光,真是多有辛苦了!我等已然奏明圣上,定要给大人加官进爵方显我天朝威仪啊…”

苏州城内最好的酒楼雅间内,满脸堆笑几乎把涂上去的脂粉都笑下来的高亥热情洋溢地一个箭步冲过来抓住施莱德的手,就算是施莱德也不由得一个哆嗦,好家伙!看着这个花枝乱颤的宦官死死握着自己的手,施莱德觉得自己的脚后跟都在发抖,也忒恐怖了吧这感觉!

而且啻非天这个彪悍的名字只是自己当时拿来打趣黎星刻的,没想到这宦官还真是能讨好人,能把这名字叫的如此顺嘴,连自己这关底BOSS听了都感觉浑身起鸡皮疙瘩,话说被拍马屁也这么吓人吗?

还有什么在外发扬联邦国光???已经奏明圣上要给自己加官进爵???就算是拉拢也别做得这么明显好吧???

“呵呵…哪里哪里…啻某为了圣上和联邦,鞠躬尽瘁殚精竭虑乃是分内之事…公公这般,倒是折煞啻某了…”

不过,施莱德的雷抗好歹也是BOSS级,毕竟也是被现实里各种冷笑话冲击过的男人,就算是高亥下一刻把脸一抹变身黄金圣斗士大吼一声‘我要代表火星消灭你’,施莱德也能保证自己面不改色地回敬他一套羊驼流星拳让他领一个抽象派的便当。

不就是奉承么?你奉承我谦虚就是了。

“哎呀呀呀,不愧是啻非天大人,居功不自傲,尽显我大国圣人之风范啊…真乃百官楷模啊…”

恋恋不舍地松开握着施莱德的手,高亥立刻转到餐桌边双手提起酒壶亲自斟上满满一杯酒敬给施莱德:“来来来…咱家虽是内官,但也请务必饮这一杯。此处酒菜颇劣,待回归天都后,圣上必定要为大人召开庆功宴席,到那时请务必痛饮一番,好让天下见识一番酒仙诗圣之风范啊…”

“啊哈哈哈哈,啻某哪有先祖酒仙诗圣之风范,只盼饮酒之后不会出丑有辱斯文便是万幸了…”

努力假笑着同样双手接过高亥双手奉过来的酒杯,施莱德知道对方这是在试探自己,先用一大堆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奉承话来砸得人分不清东南西北中,然后再加以美酒佳肴麻痹奉承的人,到了那个时候的话,无论问什么都会很容易。

不过,来嘛,谁怕谁?要是输给一个宦官,那作为一个爷们就太丢脸了,倒要看看这些宦官到底是打算干什么。

微一仰脖直接把杯子里的酒液吞进肚子里,施莱德知道这些白酒若是在嘴里细品的话味道会异常浓烈,自己没喝过几次白酒,只有直接喝到肚子里不在嘴里停留才能保持神色的稳定不至于被呛到出丑。

“哎呀呀,大人气吞山河,果真有酒仙诗圣之风啊…来人!笔墨伺候,以供大人珠玉之词~!”

高亥大呼小叫的语调让旁边的华服美女侍者立刻忙不迭地去准备,很快一叠整齐细润的宣纸和浓墨狼毫便送到了旁边,这让施莱德微笑的同时已经恨不得把高亥这个作死的宦官一拳砸成野兽派画家的即兴之作了,尼玛这茬过了再没完的话就算是和宦官们扯破脸也非在这里剁了这个家伙不可!!

“那好,啻某就献丑了,可否请高公公代为执笔?早就听说高公公一手宝字,也让啻某见识见识可好?”

不过,就算是心里已经磨刀霍霍向高亥,施莱德表面上依然从容,语调也依然谦逊。对于施莱德而言,小学时虽然学习过毛笔字,但是根本没学几天就停课了,原因是天朝认为毛笔字已经不必要学习了。自然,施莱德会写毛笔字才有鬼,正好用这个说辞来拉高亥替自己写,这宦官既然敢这么大胆,不会连毛笔字也不会写吧。

其实施莱德倒是错怪高亥了,在现在的天朝里,官宦世家的人随口吟诗作对是很平常的事情,甚至在酒席之间行令时也是以古人诗词为调,被人在酒席上要求展示自身才华留下墨宝是相当风光体面的事情,可以说高亥这是做足了给施莱德的面子活。自然,听到施莱德要求自己执笔,高亥也是几分得意,只道是施莱德也回敬自己让自己展示文墨,当下嘻嘻一笑:“承蒙啻大人看中,那咱家就借大人名句了。”

看到高亥一挽袖子站到文台前蘸好狼毫笔等着自己开口,施莱德才算是松了口气,还好,只要是不让自己亲自动手写毛笔字,名言名句还不是多得是?嗯…似乎抄袭李杜的诗句有点太显眼,那就…

“天纵英才笑古今,下尘倾局何足论,抖翎收羽伏龙侧,今朝有酒饮黑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