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首页

第六章(1 / 2)

十二岁的沈一一,单纯依旧,在电视剧的浸染下,也懂了一些情和爱,真懂还是假懂,那就不得而知了。

是的,十二岁这年,沈一一喜欢上了一个人,没有理由的喜欢,想让他看到最好的自己,想让他关注自己,也想让他喜欢自己。

当沈一一总是忍不住看张志远时,这种行为被余霜鉴定为:喜欢。简单的两个字很好的解释了沈一一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为了更好的证明,余霜还列举了一大堆可以说明:

沈一一喜欢张志远。

“一一,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一个人自说自话大半个小时的余霜看着正忘乎所以的盯着张志远的沈一一,伸手在她的眼前晃了晃。

“啊,”回过神来的沈一一,略有些慌张,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在听……在听呀”说着还嘿嘿一笑。

余霜无奈的撇撇嘴。

看着一脸天真的沈一一,余霜在心里叹了口气,可真是个傻孩子,可余霜也忘了,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呢。

“我真的喜欢张志远啊?”沈一一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你不喜欢会时不时的盯着他看?不喜欢还总能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他?”说着还戳了一下沈一一的脑袋,“你这个小脑瓜里是不是总会冒出他的身影?”

沈一一想了想,肯定地点点头,“这到是真的”。

啪啪,余霜拍了拍手,“我就说吧,你就是喜欢张志远!”

沈一一连忙捂住余霜的嘴,“嘘!”还比了个静声的手势,说道:“就不能小声点?你这是想全班都知道啊”

将激动得站起来的余霜按了下来,沈一一好笑的说:“真是服了你了。”

自知理亏的余霜对沈一一讨好的笑笑,“这不激动了一点嘛”

嘿嘿。确定自己的心意后,沈一一越发对张志远关注起来,不久后,文平也知道了这件事,时不时的撮合起两人,比自己的事还要热衷。

小时候的喜欢其实很明显,在加上处在不加掩饰的年级,大多数人都看得出来。

沈一一的同桌就是其中一个。

沈一一称为怪人的同桌叫应杰,之所以叫他怪人是因为,他就是人神共愤上课不听讲,考试不复习还能稳坐年级第一的天才。既是天才,也是怪才,更是老师又爱又恨的对象。沈一一却认为他是个怪人,脾气怪,总是想一出是一出,还嘲笑自己的智商,更跟自己时不时拌个嘴,但正常的时候还是有点优点的。

“哎,沈一一”。

“干嘛?”沈一一转过头面对着应杰,继续趴。

应杰凑上前去,“你明天做点吃的来呗”。

“再说吧”,沈一一有气无力的回道。

“我要吃那个……”

应杰还未说完,沈一一就一下子抬起头,咬牙切齿道:“你还挑?”

“额……不敢不敢”。

看着缩回去的应杰,沈一一才又趴了下来。

第二天,沈一一带着昨晚亲手准备的小菜来到学校,午饭时刚一摆在桌上,应杰就急吼吼的吃了一口。

“沈一一一你就在吃的上面有点用”。应杰含糊不清的说道。

沈一一一听,直接拿盖子盖了起来,一双手还压在上面,“门在你左手边”。

“什么?”应杰不解道,“唉,哎?你干嘛啊?”

“滚出去!”

应杰眼看沈一一真生气了,忙笑着说:“别呀,嘿嘿,以后谁敢说你笨,我第一个不放过他”说完,小心翼翼的从沈一一的手下,掏出饭盒,到一旁大快朵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