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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社区参与的若干对策(2 / 2)

居民参与意识不高还涉及了利益关系。在传统体制下,单位是人们获得生活来源的主要场所,它要给其成员提供工资和各种福利,成员对单位具有绝对的依赖性。虽然在改革中,单位向社会转移出了它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但居民的利益依然与单位挂钩,对单位的依赖性远远大于他对社区的依赖性。因此要想实现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充分参与,必须实现居民利益的社区化。一方面,必须完善社区保障制度,提高社区的福利保障制度,使居民保障、福利社区化,以降低居民对单位的依赖。另一方面,使救助机制社区化。社区也出了贫困与富裕并存的局面,现有的救助方式已不适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应使救助工作社区化,使贫困阶层能通过社区及社区组织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这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才行。

第四,切实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加他们的亲和力。

就西部社区干部情况而言,总体素质不高。在西部社区居委会的主任中,初中文化以下的占62%,大专以上文化的只占8.3%。50岁以上的占66.5%,而35岁以下的只占到4.6%。这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建设的要求。个别干部衙门作风严重,脸难看,事难办,与居民关系紧张,影响了居民的参与热情,因此,应改变社区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变干部作风,提高他们的亲和力。

总之,和谐社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区的方方面面,涉及政府的政策及整个改革的过程,必须通过教育和改革,通过提高社区主体的参与意识,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社区。

参考文献:

[1][5]孔德元:《政治社会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202页。

[2]刘庆龙:《中国城市社区》,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黎昕:《中国社区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399、340页。

[4]〔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7][8]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载2005年6月27日《光明日报》。

[9]雷洁琼:《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北京基层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