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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替夫还债』张林英(1 / 1)

张林英,女,1953年出生,山西省潞城市店上镇赤头村村民。

张林英19岁从平顺嫁到赤头村,很快成为一名庄稼地里的行家里手,一家人的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其乐融融。1993年,丈夫因病去世,留给张林英除了无尽的悲痛,还有2万多元的外债。从此,靠着6亩薄田,张林英含辛茹苦,省吃俭用,怀着一颗诚信之心,历时13年还完了丈夫留下的2万多元外债,把3个孩子抚养成人。

为了还债,张林英不得不让两个儿子早早辍学,一个在家种地,一个外出打工,只为了一年能多收几十斤玉米,一天能多挣几元工钱。为了还债,张林英一家节衣缩食,吃的粮食多是自家种的玉米,逢年过节才用玉米换点白面大米,土豆要从秋天吃到第二年的夏天,衣服是穿了一年又一年。为了还债,张林英遭了多少白眼,几乎没有了做人的尊严:“你家的猪大了,要不我先捉走吧”,“你家这组沙发,我抬走顶了债算了”,柜子让人搬走了,电表也被拆下来抵债了……上门催讨的债主来了一批又一批,张林英家徒四壁,却没有丝毫埋怨:“都是穷老百姓,谁也不容易啊。”

王家50元,李家80元,哪年哪月哪日哪时还了多少,还欠多少,在张林英的账本上,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13年来,张林英不但还清了乡邻亲友的外债,还分20多次将镇信用社即将列为不良贷款的近万元贷款全部还清。镇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至今还记得,张林英的还款全是1元、5元、10元的零钱!鉴于张林英的诚信,信用社把她列为“三星级信用客户”。

“一分都不能少”,这就是张林英13年一直坚守的信念,这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用柔弱的双肩诠释的诚实守信的内涵。她当之无愧地荣获长治市首届“道德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