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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护法卫士』郭玉生(1 / 1)

郭玉生,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山西翰林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郭玉生1988年山西省司法学校毕业,1990年以长治市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取律师资格。1999年,郭玉生在平顺成立了全市首家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平顺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起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2000年,他接待了平顺法律援助中心的首位受援人——一个陕西籍的打工青年,下坑采矿时右臂被砸成粉碎性骨折而截肢,出院后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是该青年与公司并没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争取合法权益极为不利。为了及时取证,郭玉生第二天自费乘班车颠簸50多公里,徒步10多公里到公司取证,最后以公司支付6万元的赔款而结案。2006年,平顺青羊镇的一个4岁孩子从一家民办幼儿园二楼窗户上摔下,致二级伤残,郭玉生以最快的速度提供了法律援助,虽然很快拿到判决书,但赔偿款却一直没能到位,影响了孩子的康复治疗。郭玉生多方奔走,最后通过“新起点”小额爱心基金渠道,全力以赴为孩子争取资助,使孩子得到了必要的治疗。从业以来,经郭玉生办理的案件达600多起,参与调解群体性突发事件23起,受援人数1817人,索赔金额2800余万元,承办的案件调解率在50%以上。

一名基层律师,十多年如一日奔波于崎岖山路、活跃于民间百姓,用公平正义为贫弱者排忧解困,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戴。他被评为中共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山西省“十大公益事业功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优先进个人”、山西省“优秀青年卫士”,并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入选“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