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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孤儿之父』李林法(1 / 1)

李林法,男,长子县民众福利院院长。

2001年,李林法在长子县粮油公司工作,他爱人生病住院时,同病房一对孤儿的遭遇,使他产生了创办孤儿院的想法。他请示长子县粮食局的领导提供了办院场地,从自己家拿出了2万元收拾房屋,购买了床、被子和学生书包等日常用品,到民政局办齐了各种手续,成立了长子县民众福利院。福利院成立后,孩子从3个、7个增加到38个,寝室也由原来的两间扩大到4间。照顾孩子的人手不够,李林法就发动全家人来帮忙。他的妻子师彩虹是后勤总管,孩子们每天吃什么饭,穿什么衣服,宿舍的卫生如何,她全权负责。姐姐是福利院的免费护工,哪个孩子生病住院,她都得去医院陪床看护,悉心照顾。在李林法的大嫂家,刚满周岁的唇腭裂女婴党草芳躺在床上,旁边的婴儿车里还躺着一个不满3个月的女婴。除了照顾孩子们的生活以外,李林法还做起了孩子们的家庭教师,利用一切时间给孩子们补课,家里挂满了孩子们的奖状。现在,孩子们的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一年需要10万元左右,再加上有的孩子治病,有的孩子上高中,开支就更大了。为了维持福利院的正常运转,李林法多年的积蓄花光了,承包的荒山转让出去了。每到福利院揭不开锅的时候,他就去各处“化缘”,他的诚心换来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让没有家的孩子有个家,让读不上书的孩子有书读,是李林法最大的梦想。他用大爱圆了自己最大的梦,用宽广的胸怀做了38个孩子的爹。他负债累累,却温暖了每一个孤儿的心灵。他被评为山西省“道德模范”,入选“中国助人为乐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