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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社区女杰』刘桂萍(1 / 1)

刘桂萍,女,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沁源县沁河镇齐泉街社区书记、主任。

齐泉街社区有7900多户居民,老年居民占了三分之一,不少老年人生活孤单,存在心理问题。刘桂萍组织工会志愿者组建了“情系夕阳”聊天室,开展了“陪聊”服务,解决了老年朋友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难题。她看到许多家庭需要家政服务,就当起“中介”,为36户家庭介绍了满意的保姆。发现家庭或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她就主动登门调解,成功调解了35户家庭邻里的矛盾。她看到社区居住着不少曾在剧团工作或喜爱文艺但下岗在家的困难居民,便组织成立了沁源县沁河源艺术团、女子威风锣鼓队,不但丰富了社区文化,还增加了这些困难居民的收入。为了让赋闲在家的女同志有工作,刘桂萍邀请懂“十字绣”的下岗女工王粉花,对150名妇女进行了培训,成立了花荣绣品有限公司,使她们走上了致富路。

刘桂萍参加工作几十年,勤奋工作,吃苦耐劳,在担任沁河镇司法助理员期间,曾多次被表彰为市、县“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司法工作者”、“政法系统十佳标兵”等荣誉。2001年她被国家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光荣称号。齐泉街社区在她的带领下,先后被长治市评为“文明社区”、“绿色社区”,社区工会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街道标兵工会”、“群众文体活动先进单位”。她本人也被评为长治市、沁源县“三八红旗手”和“劳动模范“。2010年,她成为我市唯一一位入选全省“十大女杰”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