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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工程的视角看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3 / 3)

@@@三、从社会工程建设进步看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

社会工程建设是社会工程蓝图、方案、设计的实施与落实阶段,是改造和优化社会关系结构的重要环节。

1.社会工程建设理念的转变:以物为本到以人为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程方面的最大进步,就在于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工程建设理念,使社会工程建设实现了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各项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4]这就确立了人的建设在社会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程说到底是人的建设的工程。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建设工程的一切活动都要围绕人的一切而展开,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社会工程建设理念,揭示了社会工程建设的根本与灵魂,可以使我们克服长期以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GDP崇拜,在社会建设上见物不见人、忽视民生问题和人的发展的以物为本思想所造成的弊端,使社会工程建设更好地满足了人的需要,增进人民的福祉,促进人的自由、解放、发展与完善。

2.社会工程建设取向的转变: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

“快”是一个量的概念,它突出速度、效率、增长、扩张等意义,“好”是一个质的概念,也是一个价值概念,它突出效益、品质、质量、善等意义。又快又好,强调速度优先,又好又快强调质量优先。改革开放初,为了迅速摆脱十年动乱造成的经济落后、社会停滞局面,我们党提出发展是硬道理,确立了社会主义建设工程又快又好的建设方针,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它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发展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的迅速发展。但是,这种重量轻质的工程建设方针,导致了唯经济发展论、忽视环境、不计成本、无视发展代价的不良后果,引起了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等严重社会问题。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扭转了这种局面,它标志着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工程取向上确立了又好又快的方针,更加注重社会主义建设质量与效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的公正性,强调公平与效率并重,从而实现社会建设的成果人民共享,这就从根本上提升了社会工程建设的品质与质量,促进了其增进人民福利最大化的价值的实现。

3.社会工程实施方式的转变:行政一体化实施方式到政府主导、社会组织整合、多方参与的网络互动式共建方式

改革开放前,受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约束,形成了党和政府领导(党政不分)、群众参与的行政一体化的“权力——服从”型社会工程实施方式。在这种工程建设主体活动中政党是社会建设的轴心,它具有绝对的权威和社会动员力、整合力,群众是作为高度组织化社会中的“个体”(不具有独立地位)参与工程建设的,他们的建设智慧和主体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难以适应现代化文明社会社会工程建设的形势。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个体独立性日益增强,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社团组织(指非政府组织),爆发了社团革命。据有关专家估算,2004年,中国的社团组织总量已达到800多万个,这其中同时包括注册社团与非注册社团。[5]随着各种民间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公民社会日益形成,人们的公民意识日渐增强,公共精神日趋发育,要求参与社会建设的呼声日益高涨。适应新的社会形势,我国在社会工程实施方式上采取了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中介系统整合、公民普遍参与的网络式互动、形成整体合力的共建方式。这种社会工程实施方式,更加民主、开放、透明,是一种多向的、政府、社会、公民信任合作的良性互动实施方式,便于激发多方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智慧,充分兼顾参与各方的利益与诉求,充分吸收社会各方的意见与建议,不断调整社会工程建设方案,使社会工程建设更加科学、理性,有利于实现共建共享的社会建设目标。

4.社会建设内容上的转变:从注重经济建设到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从意识形态建设到社会体制建设

过去,我们在社会工程建设内容上,重经济建设,重社会物质成果,忽视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生活建设,轻视精神文明,忽视社会进步,从而造成了一些结构性的民生问题,例如人们常说的“七难”问题即就业、看病、出行、住房、治安、办事和就学难等。近年来,围绕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让全体人民公平合理地共享发展的成果,党中央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的社会工程建设思想,以调整社会工程建设的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就更加突出了社会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程内容更加充实、科学、完善,更加人性化。此外,社会工程建设内容的转变还表现在目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已经从意识形态层面建设深入到了制度层面(社会体制层面)的实际运作。继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政治理念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建设和谐社会定为主题,提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工程理念。近年来,为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理念的落实,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问题的公共政策与法律、法规,例如《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正式出台,《就业促进法》颁布,《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被提交审议。在党的方面,中共中央颁布了五个人事制度改革文件,表明中共重视建立一个完整的干部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提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政府方面,全国人大通过审议了20年未能通过的《监督法》。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5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6月8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发布。如此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表明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建构在社会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轨道,建设和谐社会已经从社会理想转变为社会现实,从政治宣言转化为社会工程行动。

综上所述,从社会工程思维的转变、社会工程设计的完善、社会工程建设的进步等方面我们足可以看出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程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这就更加坚定了我们在历史新起点上进一步创新社会工程思维、推进改革开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程的信念。

参考文献:

[1]唐莉:《价值整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3期,第81-84页。

[2]《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

[3][5]林尚立:《两种社会建构:中国共产党与非政府组织》,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8年第5期,第5-6页。

[4]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2007年11月2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