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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附录A《软件工程道德规范》和《ACM道德规范》(1)(3 / 3)

3.13 应保持警惕,只使用通过合乎道德和法律的手段获取的准确数据,而且只按照被正当授权的方式去使用它们;

3.14 维护数据的完整性,时刻注意是否存在过期和有问题的数据;

3.15 对于任何形式的软件维护,要有和开发新软件一样的专业精神。

原则4:判断

软件工程师应当维护他们职业判断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具体来讲,在适当的情况下,软件工程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4.01 在做出所有的技术判断时,都要考虑支持和维护人性价值的需要;

4.02 只签署在本人监督下准备的文档,或者在本人专业知识范围内并已达成共识的文档;

4.03 评估任何软件和相关文档时,都要保持专业的客观性;

4.04 不参与欺骗性的财务行为,包括行贿、重复收费或其他不正当的财务行为;

4.05 对于无法回避和逃避的利益冲突,应当通知所有利益相关方;

4.06 如果一个组织(包括私有的、政府的和专业的组织)与他们自己、雇主或客户之间,在关心的软件问题上可能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冲突,那么应当拒绝作为成员或顾问参与这样的组织。

原则5:管理

软件工程的经理和领导人员应赞成和促进对软件开发和维护合乎道德规范的管理方式。具体来讲,在适当的情况下,管理或领导软件工程师的人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5.01 保证对其从事的项目进行良好的管理,包括采用提高质量和减少风险的有效手段;

5.02 保证软件工程师在遵循标准之前便知晓它们;

5.03 保证软件工程师知道其雇主用来保护对雇主或其他人保密的密码、文件和信息的有关政策和方法;

5.04 布置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考虑其教育和经验可能带来的贡献,并考虑是否有促进和提高其教育和经验的愿望;

5.05 保证对他们从事或建议的项目做出现实和定量的估算,包括成本、进度、人员、质量和成果,并对估算的不确定性做出评估;

5.06 在招募软件工程师时,需实事求是地介绍雇佣条件;

5.07 提供公正和合理的报酬;

5.08 不能不公正地阻止一个人取得可以胜任的岗位;

5.09 对软件工程师有贡献的软件、过程、研究、写作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保证有一个公平的协议;

5.10 对违反雇主政策或本规范的指控,提供正规的听证过程;

5.11 不要求软件工程师去做任何与本规范相违背的事;

5.12 不能处罚任何对项目表露出道德疑虑的人。

原则6:职业

在与公众利益一致的原则下,软件工程师应当推进其职业的完整性和声誉。具体来讲,在适当的情况下,软件工程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6.01 协助建立一个支持按照道德规范行动的组织环境;

6.02 推进软件工程知识的普及;

6.03 通过适当参与各种专业组织、会议和出版物,来扩充自己的软件工程知识;

6.04 作为一名专业人员,支持其他软件工程师努力遵循本规范;

6.05 不以牺牲职业、客户或雇主利益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

6.06 遵守所有监管其工作的法规,除非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在这种要求与公众利益有不一致时例外;

6.07 要准确叙述自己所做的软件的特性,不仅要避免虚假陈述,也要防止那些可能被认为是揣测的、空洞的、有欺骗性、误导的或者有疑问的陈述;

6.08 对所从事的软件和相关文档,负起检测、修正和报告错误的责任;

6.09 保证让客户、雇主和主管人员知道软件工程师应当承诺遵守本规范,以及该承诺会带来的影响;

6.10 避免与本规范有冲突的企业和组织有任何关联;

6.11 充分认识到违反本规范与一名专业软件工程师的身份是不相称的;

6.12 在出现明显违反本规范的情况时,应向有关当事人表达自己的关切,除非在没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或有危险时才可例外;

6.13 当向明显违反道德规范的人进行磋商,显然是没有可能、会适得其反或有危险时,应向有关当局报告明显违反本规范的行为。

原则7:同事

软件工程师对其同事应当持平等和支持的态度。具体来讲,在适当的情况下,软件工程师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7.01 鼓励同事坚持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