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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贪官:都是仁爱惹的祸(1)(2 / 2)

叶公是否被说服了,我们不知道,我估计叶公没有被说服,也许还提出了其他的反驳,但是,因为记载这个事情的是儒家,叶公的观点就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所以我们要多写书,特别是要多写我们和别人争论时的精彩话语,忘记对方的精彩话语,就可以占便宜了。叶公啊,怪就怪你的弟子太懒。)不过类似的争论在后来的时代再度出现,这次是一位叫"桃应"的先生和孟子争论,举的例子更有戏剧性:儒家心目中的圣君舜当天子的时候,他的父亲杀了人。舜应当怎么做?因为舜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天子,另一方面是儿子,所以这个例子更复杂一些。天子的职责是维护法纪,而儿子按照儒家观点应当保护父亲。孟子的解决方法是把这两方面分开,作为天子,应当容许"警察"去抓捕罪犯瞽叟,而作为儿子他就背上父亲逃亡到海滨。(这不是因为海滨是度假胜地,风景优美适合观光游泳,而是因为古代的海滨非常偏远,警察找不到逃犯。)孟子的解决看起来更好一些,把两个身份分开,既避免了破坏法纪又顾及了亲情。

桃应是否被说服了,我们同样不知道。我估计也未必被说服。至少我们看到孟子没有能说服两千年后的另外一位刘清平先生,他发表了一篇《美德还是腐败》(《哲学研究》2002年第2期),指出儒家伦理的血亲情理精神具有滋生腐败的负面效应,由此在学术界也引发了一场热烈讨论。至今,这个辩论还是像人类绝大多数的辩论一样,谁也没有说服谁。

离开口舌之争,让我们看看现实,就看到两千多年来,中国的朝廷虽然不断改变,但是有一个官却一直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官场,那就是"贪官"。徇私枉法、贪污腐败、官官相护、裙带关系等等现象,并非是中国官场的意外,而是一种常态。比如说到裙带关系,李敖曾经说国民党的官员们是用生殖器联系在一起的。话虽然刻薄,但是想一想也不无道理。小团体中,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说法。不仅是官场会为私人关系而枉法,即使是在百姓日常生活中,找个熟人走走后门,获得一些特殊的利益,大家也都觉得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论儒家如何辩解,也不论孔子等儒家是出于多么良好的动机,我们都不得不承认,事实证明儒家的思想一定有问题,因而导致了这样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