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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废掉疆王(2 / 3)

连疆的心,终于平静下来。他朝紫石点头称允,随即授紫石帅旗帅印,王命旗牌校尉,扛着帅旗,捧着帅印,紧随紫石奔赴战场各方。

“停!停!停!停!”当地府泽国里那一大片紫红色爆心以及无数搁浅的,被掏空般的血戎舰船残骸,出现在金矢大军眼前时,归臻歇斯底里般厉声喝道。

“所有弓箭和弩机,列队!列队!快!快!……听我号令!后队变前队!撤!撤!撤!”归臻了然,血戎舰队算是废掉了,却不代表精骑全军覆灭,一旦接敌混战,自己手里的“黑石箭雨”,不也废掉了么!

金矢的箭阵,弩阵,尚未展开之际,一阵黑色狂风袭来,追随一把耀眼的金刀冲进阵中,所有阵型,瞬间崩溃。

这是一支比五年前“三百丈滩头”,更为可怖的血戎精骑。他们不靠高头大马的前胸撞击敌人,而是靠手里的金刀为战马开道,冲在最前面的精骑,手里的金刀当作金枪使,刺、挑、拨,为后续的精骑趟开一条血路。

后续的精骑,则无需手扶缰绳,仅凭双腿夹住马肚,身子跟钉子般稳稳地钉在马凳上,左手戴螯臂软甲,右手持八尺金刀,左右开弓,螯钳不停地剪、夹、扫;金刀不停地劈、斩、砍……金矢将士,脑袋,胳膊,大腿,手脚,如天女散花般地漫天飞舞。

紫石与所有血戎精骑一样,杀得兴致正高,突然间被一重重浓厚的血雾,糊得满眼满脸满身……紫石的左右余光里,血戎精骑被一根根长达两丈的粗重金枪,刺穿胸甲,穿脊而出,待那金枪抽回之际,五脏六腑,心肝脾肺,一带而出,零零碎碎,稀稀拉拉,散落半空,惨不忍睹。

三道金光,直刺紫石。紫石先俯后仰,躲过两根粗重金枪,第三根金枪已到胸前,紫石金刀反抽,虽则削掉了枪尖儿,可那粗重枪身的惯性,还是把紫石撞击下马,当即昏死过去……紫石的灵兽花斑豹,叼起主人,返身就跑,逃出金矢阵型的时候,花斑豹脊背上早已插满了箭矢。

而今的金矢,亦不是五年前“三百丈滩头”时的金矢。只为对付血戎精骑,归臻特意装备训练出一种名为“枪骑兵”的重甲骑兵。基本战术是,首先陷血戎精骑于步军重围之中,而后由重甲枪骑兵,凭且手中两丈余长的粗重金枪,从外围刺杀、冲撞、截击精骑纵队,分而割之,聚而歼之。

血戎精骑,就这么被当在重重血墙之外。金矢枪骑兵的长枪上,动辄一穿数个血戎精骑,趁他们还活着的时候,金矢步军一哄而上,乱刀把其剁成肉酱。

金矢重甲枪骑兵,像是一座金色大山,稳稳地横亘在十万精骑面前。悲怆的一幕,再次上演,血戎精骑竟又跟失心疯似的,不顾一切地发起冲锋,一队队地,一排排地,一波波地……噗嗤!噗嗤!噗嗤!噗嗤!

沉闷的,无数枪尖,刺穿无数胸甲的动静儿,竟如同“黑石箭雨”爆破时的动静儿。无非,“黑石箭雨”爆燃的是紫红色的火焰和岩浆;而从血戎精骑胸膛里暴出来的则是鲜红的血雾与脏器。

这座“金色大山”,终于不再犹豫了,迈着无不铿锵稳健的步伐,缓缓地向前推进。枪骑兵长枪上刺穿的精骑越来越多,多到抬不起枪尖儿,索性扔掉,再换一根长枪;多到金色步军的短刀砍出了豁牙儿,索性扔掉,再换一把短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