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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中国女作家”(1 / 2)

新年游市场,于新书摊上得见《孽海花》作者东亚病夫(曾孟朴)父子所主办《真美善》杂志之“女作家专号”。购归读之,乃知今日中国有如许女作家,盛矣!

言作家而特标女子,而必冠以作者之照像(本书如此),岂其以“一样的眼眉腰,在万千形质中,偏她生得那般软美”(用本书第一页冰心女士语)欤?(然亦有不甚软美者。)抑以女子与著作罕生关系,其或生关系焉,则为难能可贵,而值得特别注意欤?此非作者所能測矣。在昔中国所谓“名士”,每好捧场一二“才女”,或收罗若干“女弟子”以为娱。清之袁枚,其最著之榜样。其流风之被及于后者颇广且远。虽然,在今日正宜提倡严肃之生活以救弊之时代,似不宜扬其颓波也。

自来女作家盖可分为二类。其一,立于著作家之地位而著作,闐然自修,有所见而不得不言,不结纳“名士”以博其揄扬,不假性别以助其作品之吸引力。此类可称为“女子的著作家”。其二,可称为“有著作的女子”。彼等立于女子之传统的地位而著作,以著作为装饰,以性别为其作品之商标,若告人曰“子无轻此,是女子之所作也”。读者但观现今女作家于其作品署名(无论真名或笔名)之下必缀以“女士”二字,便知吾言之不谬。(其用笔名而仍缀“女士”者,是不啻曰“作者之名可隐而作者之为女子亟欲人知”也。昔Mary Aun Evans用男名George Eliot发表其作品,时人初读之,疑为狄更斯所作,以视今日中国之“女士”辈为何如耶?)不然,何以男子之作品,不闻其署名下缀以“先生”或“男士”二字耶?今日翩翩飞舞于中国“文坛”上之“女作家”,大悉皆“有著作的女子”而已。至若“女子的著作家”乎?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其或闻“女子为此,亦可谓难能”之评语而顰蹙而诉怨者,自身即以女士为其作品之商标者也。

自女学重而女子喜以文自炫,自白话行而操翰不复如前之艰难(此自是良好现象),自副刊及小杂志多而出版之机会广,女学校中学生,其国文成绩略优者,积数月便可成册。副刊之类,得之如获异珍,且罗索之以为篇幅之光。如本专号中某女士之《一个同性爱的失恋者》及某女士之《不知为你洒了多少眼泪》等等,皆毫无艺术意味之sentimental rubbish,以充中学国文课卷,至多不过值七十分左右,而乃以厕于“作家”之林,则我国之“女作家”安得不多于长江之鲫乎?

本专号首冠以冰心女士之《赞美所见》一诗,末附女士覆该专号编者书有云:

……这“老前辈”已是壮士暮年,不思驰骋。从前戏集龚有“风云材略已消磨,其奈尊前百感何。吟别恩仇心事涌,侧身天地我蹉跎!”其可为今日之我咏也!……我将来若有作品,不必人家,我自己会四散发表的。

余自愧留意现代文坛也晚,未得知女士当年之“风云材略”为何如,幸读本专号中编者所为《中国现代的女作家》一文,始略闻一二。据编者此文中所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