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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社会”的本质与存在(1 / 1)

“风险社会”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系统提出的认知现代性社会的核心概念。贝克认为,风险社会具有不断扩散的人为不确定性逻辑。风险导致了现有社会结构、制度以及关系向更加复杂、偶然和分裂状态转变。在贝克视野中,风险社会的风险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生态的和技术的,如核技术的、化学的、生物的风险等。这些风险是现代化的产物,是人为的风险。其根本旨趣:其一,风险是人类知觉系统感觉不到的,风险的严重程度走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其二,风险能够全球传播,甚至传给下一代,并且不分贫富差距;其三,风险原因的传播和受害者的赔偿,风险计算无法操作,导致保险失灵;其四,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计算程序、常规标准等无法把握,甚至超出了现代社会的控制能力;其五,今天的风险就是昨天的理性决策。贝克认为,马克思和韦伯意义上的“工业社会”或“阶级社会”的概念围绕的一个中心论题是:在一个匮乏社会中,“社会性地生产出来的财富是怎样以一种社会性地不平等但同时也是‘合法’的方式被分配的。”而“风险社会”则建立在对如下这个问题的解决基础之上:“作为现代化一部分的系统性地生产出来的风险和危害怎样才能被避免、最小化或引导”。耐人寻味的是,几乎与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同步,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股全球化的力量迅猛发展并不断撞击着当下人们生活其间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事件和事实似乎表明:人类正在进入一个贝克所预设的“风险社会”。全球化不仅是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技术全球化,同时也是一种风险全球化。在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的风险:大规模失业、贫富分化以及生态风险等,“风险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是世界性的风险社会”。

就其本质而言,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换言之,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社会风险就转变成了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从哲学视角考察“风险的概念直接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相关。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风险,与早期的危险相比,是与现代化的威胁力量以及现代化引致的怀疑的全球化相关的一些后果。”“换一种方式说,在风险社会中,不明的和无法预料的后果成为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风险社会是一个灾难社会”。从“风险社会”概念的首创者贝克的观点看:“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相应的,与短缺社会的分配相关的问题和冲突,同科技发展所产生的风险的生产、界定和分配所引起的问题和冲突相重叠。”由此可见,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与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与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息息相关,它使人类“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之上”。

以正在走向工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中国社会为例,就可略见一斑。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累积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从而也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的挑战。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分化日益严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整个社会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常态社会,传统的治理手段无法整合当代社会。从中国社会的总体运行态势分析,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体系运行平稳有序,社会整体发展保持着良好态势,但各种新问题和新矛盾也接踵而至,不少问题和矛盾还呈现出继续恶化的态势,如“三农”问题、腐败问题、贫富悬殊问题、就业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诚信危机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潜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如果长期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和处理,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失控从而形成社会危机,构成中国社会风险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