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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与风险社会(2 / 2)

3.风险的内生性与人为性

伴随着人类的决策与行为,是各种社会制度,尤其是工业制度、法律制度、技术和应用科学等正常运行的实践性后果。而自然“人化”程度的提高,使得风险的内生特点更加明显。同时,风险社会“存在于自然结束之后。很明显,自然的结束并不是指物质世界或物理过程不再存在,而是指我们周围的物质环境没有什么方面不受人类干扰的某种方式的影响。”随着人类活动范围与频率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也极大地增强,使得风险构成中的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吉登斯区分了两种类型的风险:外部风险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的、因为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和固定性带来的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风险,是指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传统的工业社会以及此前的社会,人们所担心的是外部风险;而在当代,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取代了外部风险占据主导地位,由此标志着进入风险社会。

4.风险的关联性与复杂性

风险具有关联性。由于人类实践活动导致全球范围内风险广度和深度的变化,风险社会中风险的构成及其后果更趋于复杂:从自然风险转向人为风险,从个别风险、区域风险转向全球性风险,从物质利益风险转向文化风险、道德风险、理论风险等非物质风险,从单一风险后果转向多重风险后果,从单一风险主体转向多重风险主体,风险从简单应对方式转向综合应对方式。例如,某些风险会悄悄地转化,由经济风险导致市场瓦解,造成资本贬值,进而转变为信任风险,导致追随民众的丧失,使全体政治成员受到侵蚀,最终转变为后果严重的政治风险。最严重时还会转变为社会风险,导致整个社会处于崩溃的边缘,造成极大伤害。当风险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时,它会给整个社会带来相关的一系列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