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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仰是龙的眼睛(1 / 2)

陈晓旭突然放弃千万资产,皈依佛门,但是不久后,就因病去世。

在她皈依的时候,就有人说她是因为得了癌症,所以才皈依佛门,以求不死。等她还是死了之后,就有人质疑,“她这样虔诚为什么还是死了”。我还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僧人出来解释。好像应该解释一下似的,好像佛没有给陈晓旭保住命,信佛就不必要似的。这样一种态度不是信仰,倒像和佛谈条件做买卖。

很多研究中国文化的人,都注意到中国人没有“很认真”的宗教信仰。“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中国人往往只在有事情需要的时候,才想到去求神或者拜佛。而对求哪个神或者拜哪个佛或者菩萨,中国人也不是根据自己的信仰来决定,而是根据实用的效果来决定。哪个灵验,拜了有用,就拜哪个。拜佛有效果,就拜佛;拜黄鼠狼有效果,就拜黄鼠狼。而且为了保证不白白祭拜而没有得到效果,还采用了赊账的方法。先把自己要求的事情说给佛或者神,如果后来所求的事情实现了,就掏出钱来“重修庙宇、再塑金身”;如果没有实现,那就对不起各位神佛了,我可不能白白掏钱。

真要找原因,这个特点和儒家有关。儒家从来不爱谈鬼神,从孔子开始就“不语怪力乱神”,不爱扯那些天上地下的闲事,关心的是我们的日常生活。儒家影响下,中国人的性格比较“注重实际”和“现实”,而不大关注离现实更远的事情。

注重实际和现实的性格有其长处,但是也有其不足,一个重大的不足,就是使中国人更难超越现实的利害。记得有一次,有幸和当代史学大家吴思先生见面,谈到他的开创性作品《潜规则》,我对他的思想十分佩服,但是也隐隐觉得其中有个我不能同意的地方。回来后再思考,发现问题在哪里了。我理解吴思先生的意思是,多数人都是从利害计算出发的。也就是,潜规则的存在,决定了那些腐败行为成本低而收益多,而试图打破带来腐败行为的潜规则,成本极高而收益很低,这也就决定了理性的、关注自身、利害的人多数时候宁愿遵从潜规则。只有在下层百姓实在是不堪忍受时,当生命可能不保时,“命价”极低时,反抗才是“合算的买卖”。吴思先生也提出了,少许特别的人,比如海瑞可能不会按照“实际合算与否”而是按照“正义与否”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但是吴先生似乎觉得,少量这样的人的行为,不足以改变这个社会的发展规律。中国的潜规则以及腐败能够存在,背后有一个原因是,中国人计算个人和小团体的私利太多,而计算利害太多,恰恰从长远看带来了很坏的后果。所有人的短时的自利行为,导致了长期对所有人都有害的结果。

我认为,打破这样一个僵局的出路,就是信仰。如果足够多的人有共同信仰,那就会有足够多的人不按照“利害计算”去行动,而是按照“善恶信仰”去行动。这样,就可能在潜规则的死循环中打开一个缺口,而带来新的出路。

有信仰的时候,中国人也一样可以不计个人得失。比如汉代农民起义,张角借助的是道教之太平道。这种道教教义驳杂不纯,虽然也搀杂了道家思想,不如说其中巫和医的成分更多一些,在思想深度上比较肤浅。但在张角这类强人的引领下,它却有震动全国的势力。同样,元末有白莲教、弥勒教,这些民间宗教来源于佛教。如白莲教渊源于佛教净土宗的弥陀净土法门。但是在通俗化的过程中,其做法已经偏离了正统佛教,所以被僧侣称为“事魔邪党”。但是,也正是因为其教义通俗易懂,有能够满足大众信仰的需要,所以流布极为广泛,而信徒为了信仰,也愿意付出和牺牲。因此,教主刘福通才能够借此起事,发动农民起义。晚近的天平天国、义和团、红灯照等团体,无不是借助信仰的力量加以组织。当然,先秦的墨家组织的核心,也是信仰,对兼爱以及兼爱背后的天意和鬼神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