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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概述(1 / 3)

4.1.1 职业

职业的出现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农业与手工业、畜牧业的分化以及后来奴隶社会初期的体脑劳动分化,导致了最早的较为原始的职业产生。职业一词,最早见于《国语·鲁语》:“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勿忘职业。”这里的“职”指执掌之事,“业”是指古代记事的方法,把要做的事在木棒上刻成锯齿状,有多少事刻多少齿,做完一件事就销去一个齿,叫做“修业”。所以“业”的意思是事。“职业”是分内应做之事。一般来说,在古代“职”和“业”各有所指,职指官事,业,指农牧工商。古人所说的“官有职,民有业。”就是指二者的不同。

到了近代社会,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经济的成长和变迁,社会的分工日益精细化和复杂化,职业的分类也越来越丰富。据俄罗斯联邦共和国的统计资料,居民所从事的职业,1920年只有5500种,1939年达19000种,1959年为28000种,到1970年达到30000种。1980年出版的美国百科全书认为,美国有25000多种职业。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产业的不断出现,新的职业还在不断出现。当然也有不少职业,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

那么到底什么是职业呢?

日本劳动问题专家保谷六郎认为,职业是有劳动能力的人为了生活所得而发挥个人能力而向社会作贡献的连续活动的场所和工作。

美国社会学家A·塞尔茨认为,职业是一个人为了使自己不断取得收入而连续从事的具有市场价值的特殊活动,这种活动决定着那个人的社会地位。

美国学者泰勒则认为可以把职业解释为一套成为模式的与特殊工作经验有关的人群关系,这种成为模式的人群关系的整合,促进了职业结构的发展和职业意识形态的显现。

李守福认为,职业乃是人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和个性特征所从事的、借以获取自己以及其所抚养的成员的生活资料的同时又为社会服务的工作。

我国的《辞海》从词义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即职是社会职责、天职、权利和义务,业是从事、业务、事业、事情和独特性工作。

总的来说,职业的构成要素有以下三个基本的方面:第一,职业是劳动者从事的有报酬的劳动工作,即通过这项工作可获得经济报酬;第二,职业是劳动者可以稳定的从事的工作,即劳动者从事的是一种相对稳定的、非中断性的劳动;第三,职业是一种模式化的人群关系及相应的行为规范。

我们认为,职业是劳动者发挥个人能力,在社会分工体系中从事的相对稳定的、有报酬的、专门类别的工作以及由此获得的特定劳动角色。它是对人们生活方式、经济状况、文化水平、行为模式和思想情操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职责,是一个人的社会地位的一般性表征。

4.1.2 职业教育和培训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人类特有的现象,最早是同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原始形态的职业教育,后来演变为学徒制的自然形态的职业教育,直到19世纪初叶,随着大机器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职业教育的形态又从学徒制走向了现代的学校教育制度,一些欧美国家开始设立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学校和职业补习学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科学要转化为生产力,必须通过技术这个中介,因而,职业技术教育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式是职业学校教育和在综合高中开设职业科两种形式。

关于职业教育的说法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杜威认为,职业教育就是为从事职业做准备的教育;斯内登认为,凡为生活做准备的教育都可称为职业教育;梅斯在《职业教育的原理和实践》中指出,职业教育是为学生从事某种特定职业做准备的教育。《国际教育词典》指出,“职业教育是指在学校内或学校外为提高职业熟练程度而进行的全部活动,他包括学徒培训、校内指导、课程培训、现场培训和全员再培训。当今则包括职业定向、特殊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等内容。”

张家祥、钱景舫等认为,凡是通过言传身教、口授相传、实习家传以及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在劳动和生活中传授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活动,都是广义上的职业技术教育。狭义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者有目的有组织的传授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活动,主要指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在今天,职业教育被界定为:职业教育就是在一定普通教育的基础上,对社会各种职业、各种岗位所需要的就业者和从业者进行的职业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使其成为具有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丰富的职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的劳动者,从而适应就业的要求和工作岗位的需要,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作效率和从业者本人的个人收益。从广义上说,它泛指能增进人们职业知识和技能,培养人的职业态度,使人们能顺利从事某种职业的教育活动;从狭义看,它是指学校职业教育,即通过学校和常设的培训机构对学生和学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使学生获得一定的职业知识、技能和态度,以便为学生将来从事某种职业做准备。

职业教育的实践不断促进职业教育领域的扩展。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从纵向看,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其中初等职业教育有职业初中,初中后的“3+1”职业教育等;中等职业教育有中专、技校、职业高中及成人中专;高等职业教育有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技术专科学校、成人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中的二级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有诸如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等。从横向看,职业教育包括农业职业教育、工业职业教育、商业职业教育、金融财贸职业教育、政法职业教育、服务职业教育以及卫生、艺术、体育等方面的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专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以及用人单位实施。

学校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都是职业教育,一般而言,两者的差异就在于职业教育的周期较长,而职业培训的周期较短;职业教育要求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职业知识、技能、态度和思想道德教育,职业培训更注重技能的训练,同时进行适当的职业知识和态度的教育。

4.1.3 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