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首页

5.2 政府部门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技术教育项目(2 / 3)

县乡政府投资兴建和管理的农民职业技术学校是国有或公有非营利性质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样,存在着人浮于事、效率不高,背离建设初衷,脱离社会需求的弊端。

1.专业不适应农民需要。政府兴办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思路僵化,脱离实际,专业设置和学制不能满足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农民非农就业的需要、农业产业化的需要和农民创业的需要。不能够以人为本,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为农民服务。单纯强调为农业服务,强调培养农村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重视学历教育,忽视短期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这种办学方向还停留在“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社会的陈旧观念里,导致的结果是不少职业学校门可罗雀,生源短缺。

2.背离办学宗旨。政府兴办的学校吃财政饭,人浮于事,不少学校教师比学生多,不思进取,自以为有财政支持,得过且过。学校办学的社会效益极差,资源浪费极为严重。乾县职业教育中心楼房漂亮,操场宽阔,校园广大,开设的职业班学生寥寥,一年之后,竟然招不到学生。虽然还挂着职业教育中心的牌子,但在校读书的全是普高学生,完全背离了办学宗旨。

3.专业设置不符合市场需要。政府兴办的学校没有生存压力,不考虑学生的就业问题。学校只管教学,不管学生就业安置。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职业技术学校要面向劳动力市场办学,要进行就业和创业教育,还要对学生就业进行指导和辅导,学校要充当雇主和学生的桥梁,担负起劳动中介的职能。专业不对路,招不来学生,专业对路了,安置不了也招不到学生,这种情况下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就渐渐萎缩。只有部分能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学校才能适者生存,并有可能扩大办学规模。

4.福利最大化倾向导致成本畸高。政府所属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无论是教育部门所属还是劳动部门所属,办学的主要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学校公用经费虽然不是很充裕,但是也有一定的保障。办学费用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它的性质就是政府所属的提供公共物品的非营利组织,我们一般把它叫做事业单位。近年来,允许收取学费以补充公用经费的不足,学费在1997-2000年连续上涨,不少学校收到了大额款项。许多公办学校还巧立名目,非法收取各种费用。事实上公办学校的收费和一些民办学校的收费不相上下。那么,收来的钱哪里去了呢?通过修住宅楼、公费旅游、各种福利花掉了,不少学校给职工发电脑、手机、家电,学校领导出国考察,甚至有学校安排全体教师出国考察等等,真正用于教学的资源确实是有限的。这就导致公办学校办学成本不但居高不下,而且节节攀升。

公办职业技术学校要发挥其职能和为农民服务的作用,必须向私营学校学习,政府的投资和管理模式也必须引入市场机制。政府应推动公办学校和私营学校以及第三部门的职业技术学校在同一个舞台上公平竞争,淘汰没有效率的公办学校。

5.2.4 陕西省扶贫办的贫困人口劳务技能培训扶贫项目

陕西省是一个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欠发达省,2003年,陕西省农民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人口还有656万人。2002年初,陕西省政府制定实施了《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把贫困地区劳务输出作为新阶段扶贫的一条重要措施,提出了每年在贫困地区组织输出100万名劳动力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增加贫困地区人口非农产业就业技能,扩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2003年4月,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贫困人口劳务技能培训扶贫项目。

全省确定了米脂女子家政学校和商洛新潮学院等14所职业学校承担扶贫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开设了缝纫、烹饪和家政服务等21个劳务技能专业。陕西省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00万元,对参加培训的学员,3个月学制的每人补助750元,6个月学制的每人补助1,000-1,500元。2003年全省实际培训贫困户子女4150人。从培训学员的性别来看,女性多于男性,女性有2202人,占53.1%;男性有1948人,占46.9%。从学制来看,三个月短期培训的人较少,只有756人,仅18.2%;6个月长训班的人员较多,达3394人,占到81.8%。从学员年龄构成来看,18-20岁的830人,占20%;21-25岁的有3320人,占80%。从学员的来源来看,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员占70%,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员占25%,其他县、市、区的占5%。经过培训,受聘参加培训的4150名贫困农民都拥有了一技之长,掌握了外出务工的相关知识。这些人中自主择业的只有5%,由培训学校统一安置就业的占95%;在陕西省内就业的占30%,在省外安置就业的有70%。省外输出的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天津等沿海地区。一般月工资收入为600-800元(扣除食宿费用之后),绝大多数工作的农民在上岗之后第二个月就开始给家里寄钱,缓解家庭困难。

培训是由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由陕西省扶贫办社会发展处规划、管理和监测评估,督促培训项目的顺利完成。陕西省扶贫办按各地贫困人口数量,将全省技能培训计划下达到各市扶贫办,各市扶贫办再分解到各县(区)扶贫办。各级扶贫部门严把招生资格审查关,凡愿意参加培训的贫困户子女,持村、乡证明到各县扶贫办统一报名,填报《劳务技能扶贫培训资格审查表》。经县、市扶贫部门审核符合培训条件,并经本人所在乡村公示无异议后,才被选定参加培训。这个项目实行委托培训制度,在各市推荐审查的基础上,省扶贫办确定了延安市技校等7所公办职业学校和宝鸡振华培训学院等7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具体承担2003年的扶贫技能培训工作。选定的学校既有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也有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各市扶贫办与本地确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签订培训协议,委托学校搞好学员的培训质量和就业安置工作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据调查,这14所学校均能按照协议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对参加培训项目的学员造册登记,立卡建档,实行全程管理。各学校根据学员素质和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设置专业、安排课程,组织得力的教师施教。

从首期培训和就业的情况看,陕西省贫困人口劳务技能培训扶贫项目是非常成功的。尽管还存在诸如招生公示问题,忽视文化和专业知识教育、忽视务工社会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的问题,就业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5.2.5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局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新探索

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对职业教育的供给做了一些新的探索。他们不直接投资办学,也不直接管理学校,而是把职业教育和培训通过招标的方式发包到既有的公办和私立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培训,政府部门监督评估并为培训买单。有的还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对培训项目进行规划、实施、监测和评估。这种方式把民办学校和公办职业技术学校放到同一个竞争平台上,促使学校改进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浙江省常山县通过发放职业教育券的方式提供职业教育给农民或者奖励农民参加职业技术培训。而重庆市万州区在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中积极实践,开拓创新,在实施工程管理中采取了公开招标定学校,发代金券补农民等一系列整合资源、公开透明的确保农民受益的措施,形成了特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管理机制。比起浙江常山县的职业教育券,重庆市万州区的职业教育培训模式更加完善。

2003年11月,重庆市财政局将万州区作为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试点区,安排培训补助资金100万元,以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培训5000人,指导就业4250人。万州区委、区政府把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出台了《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的意见》,明确五年内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以上,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纳入区政府2004年“民心工程”实施。

为了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试点工作做好,万州区农业局采用项目运作方式,将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面向区内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公开招标,并实施培训补助“代金券”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三峡17所学校为定点培训单位,开展服装加工等27个工种的短期技能培训。到2004年4月5日,已举办各种培训班64期,培训人数2985人,其中,已结业1443人,在培1542人,就业1443人,就业率达100%。同时,直接给农民学员发放培训补助“代金券”57.31万元。

万州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实行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的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万州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试行管理办法》、《万州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招标书》、《培训协议书》、《万州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运作市场化和规范化。

坚持市场化运作,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培训学校,整合培训资源。万州原是地级区域性中心,拥有比较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办学机构多,规模大,师资力量雄厚。同时,这些学校分别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福建、宁波等对口支援省市都有办事服务机构,有较健全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为充分发挥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单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顺利开展,在培训机构的选择上,万州区农业局实行了公开招投标,确定招投标“三项原则”,以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给所有参加投标的学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遇。

招投标“三项原则”包括:一、项目信息公开发布原则。通过开发布会、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发布信息,扩大投标学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项目中标学校公示原则。开标评审后,中标学校的有关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发《通告》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违规处罚原则。对弄虚作假、非法挂靠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将违规单位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取消其投标资格等处罚。此外,项目主管部门农业局与各中标学校还必须签订《培训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