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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非营利组织概述(2 / 3)

第四,专业人员参与组织活动。

许多非营利组织的业务骨干是专业人员,如教师、医生、科学家、艺术家等。他们在工作中要受双重标准的影响——组织的标准和行业协会的标准。员工的专业水准是组织考虑的首要因素,提升标准不是看他为组织创造了多少利润,而是看他专业水平达到的层次,这有可能导致组织管理效率低下。学者型的专业人员往往不看重金钱,认为工作就可以使自己得到满足,这样物质利益驱动力就相对减弱,决策时也会忽略组织的财务绩效。

第五,非营利组织是正式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制度化的组织,一般是国家法律许可、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或者财团法人,经过登记后获得合法地位。它们一般有正式的章程,定期举行董事会,管理制度具有延续性。非正式的临时性集会不是非营利组织,比如校友可能经常聚会,但是它不一定是非营利组织,正式的校友会组织必须注册,且有自己的章程和制度,比如黄埔军校同学会。

7.1.1.2 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客观原因

过去一般认为社会组织主要由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组成,政府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一般商品。社会物质文化生产主要由私人部门提供,政府部门主要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弥补市场失灵的问题。但是在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会同时出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问题。有些物品和服务,私人部门不愿供给,而政府部门能力有限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供给,这就会使部分需要这种物品和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第一,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不能够解决所有的社会需求,甚至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用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全社会的繁荣和进步。但是市场中的私人部门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一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这就产生了企业、个人和公共利益的矛盾。比如外部性的问题市场就没有办法解决,一个企业的生产活动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破坏,企业盈利了,社会其他公众却付出了代价,企业一般是不会给予补偿的。一般认为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政府的干预,事实上有两种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来提供公共物品。

第二,契约失灵。作为营利性的企业,它们有动机和机会偷工减料、提供名不副实的产品和服务,索要高价。而许多消费者不能正确评估它们得到的服务和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在不少私立学校中,由于其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尽可能降低办学成本,甚至雇用不合格的教师,广告做得富丽堂皇,甚至买些电脑装装门面,但提供的教学服务却是劣质的。学生没有能力判断教学质量的高低,也没有多少机会跟别的学校比较。家长只看分数,那么考试命题和阅卷时做点手脚就可以蒙骗家长。有些学生发现上当受骗,要求退学,但是退学是很难的。学生和学校是一种契约关系,但是这种契约的签订、执行、终止、监督、裁决是比较困难的。这就导致契约并不能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这就是契约失灵。非营利组织由于非营利性质的限制,主管们没有动机去偷工减料,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样就可以弥补契约失灵。

第三,政府失灵。政府失灵的问题在于政府必须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所以存在搭便车、绝对强制、不便进行社会变革和官僚化的问题。

搭便车的问题。公共物品不具有排他性,所以贡献多的人和贡献小的人一样可以享用,甚至有人会逃避自己的公共利益成本,这就是搭便车的问题。由于搭便车问题的普遍存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可能是帕累托最优,公共物品总是供给不足,但是需求却很大。

绝对强制问题。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某些服务只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只有部分需要这些服务的人从中获益。所以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府不能提供这种服务,也难以说服有反对意见的人。如果政府利用强制性的税收来提供这种社会服务,就出现了绝对强制的问题,那些没有这种服务需求的人也要为此纳税,税收就不具备公平性了。而非营利性的组织利用捐赠和自营收入为部分公民提供公共产品,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官僚化的问题。政府作为规模最大的组织,有出现官僚惰性的问题,在许多方面效率不高。而非营利组织规模较小,运作灵活,效率相对较高,监督起来也相对容易。如果非营利组织不能实现其目标,捐款人会终止捐款,导致财源枯竭。非营利组织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多样性需求,比起政府有更多灵活性。非营利组织大量使用志愿者,人员工资也低,所以相对来说非营利组织的成本一般情况下比政府要低,它可以把更多的资源用于组织目的,而不是人员费用。政府常常给非营利组织提供各种资助,也说明非营利组织的效率在某些方面比政府高。

正因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契约失灵,非营利的第三部门出现了,它试图弥补市场失灵、契约失灵和政府失灵,而社会也需要这样的组织。

7.1.1.3 非营利组织的基本职能

根据郭国庆的研究,非营利组织具有以下基本职能:

第一,提供公共物品。非营利组织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诸如学校、研究所、技术推广站、敬老院、防疫站等非营利机构都是提供公共物品的非营利组织。公共物品有以下特点:一是个人对某一公共物品的使用不影响其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使用,因为给一个人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和给许多个人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基本上是相同的;二是公共物品生产出来后就无法阻止他人使用或者阻止他人使用的成本很大。比如路灯,对一个人和许多人来说,修建路灯的成本是一样的,不能也没有必要阻止其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