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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彩妆先锋:前瞻者与百花齐放(2 / 3)

虽然成本只有 10 便士,但当投资商建议每罐售价 1 先令(等于 12 便士)时,她坚决反对,回应道:“你疯了吗?女人是不会买那么便宜的东西的!当女性购买能让自己变美的产品时,一定要让她们感到自己购买的产品功效非凡……我们每罐卖 7 先令 7 便士吧!”

鲁宾斯坦是首个把皮肤分为油性、干性和混合性肤质的彩妆先驱,她让顾客能够像这张 1935 年的宣传册中所说的一样,根据肤质来安排个性化的护肤流程。

这款被赫莲娜命名为“Valaze”的面霜得以热销,这次的成功让她淘到了第一桶金,足够在 1903 年的墨尔本开第一家美容沙龙,她很快又在悉尼开了第二家。1907 年,她在新西兰开设了第三家沙龙和一家邮购公司。不过澳大利亚的市场有限,骨子里流淌着企业家血液的赫莲娜奔向伦敦,开设了 Valaze 美容沙龙。与此同时,她推出了首个彩妆系列,更是说服了高端客户抹着胭脂、涂着口红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赫莲娜也是提出“问题”肌肤种类的第一人,并在沙龙里推广实为伪科学的护肤术。她经常使用自己身着实验服的照片,甚至声称自己在维也纳获得了医学学位(故事听起来很动人,不过成书于她去世后的自传却告诉大家,这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赫莲娜同样也第一个意识到,在做女性和美容生意的时候,有效的宣传、华美的包装、名人代言和通过抬高定价来提高顾客感知价值的手段能够为她带来大笔利润。她的广告言辞苛责,却收效明显——她是第一批真正利用女性对衰老的恐惧来做广告的人,“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是她励志的口头禅,虽然真实性有待考察。她同样懂得迎合市场口味来开发和出售产品,在不同时期为美国和英国的消费者提供不一样的产品。

赫莲娜在伦敦和后来在巴黎开设的沙龙和售卖的产品收到了市场的热烈反馈。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她于 1915 年举家迁往纽约,并开设了她在美国的诸多美容沙龙中的第一家。据说,回忆起第一次看见纽约女性的场景,赫莲娜曾这样说:“我认为美国会成为我终生事业的沃土。”幸亏纽约的富太太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赫莲娜心中不过是一群迫切需要被她拯救的人,对赫莲娜的一系列产品和宣传无懈可击的护肤术趋之若鹜。1928 年——股市大崩盘不久前,她以 730 万美元(今天的 9000 多万美元)之巨出售了在美国的业务,但因经营不善和经济大萧条,公司价值缩水到原来的零头。按照典型做法,她以极低的折扣价回购公司,并帮助它成长为更大规模、更加成功的公司。

你或许知道伊丽莎白——也可以叫她弗洛伦斯,因为这个名字一直用到 1909 年——为什么想改掉弗洛伦斯·南丁格尔这个名字:一是因为和她同名的护理运动先驱弗洛伦斯·南丁格尔那时刚刚去世,二是因为这个名字可能会引起令人困惑的联想。不过真实原因远不止此。伊丽莎白的竞争对手赫莲娜·鲁宾斯坦同样改了名字,很难不让人感觉到这两位女性希望改头换面并从各方面塑造自己及品牌形象的欲望。更何况粉饰现实的机会实在令人难以抵挡诱惑(想想韦斯特摩尔家族编造的英国显赫家族后人的谎言)。据说,伊丽莎白是在阅读英国诗人丁尼生(Tennyson)的诗歌《伊诺克·雅顿》(Enoch Arden)时,把“雅顿”选为自己的新姓氏的。关于这个姓氏的来源还有一种没那么浪漫的说法:她在阅读一位身价百万的马场大亨的讣告时,看到逝者名下一处名叫雅顿的乡村庄园,于是知道了这个名字。鉴于伊丽莎白对马的喜爱,第二种解释也不无道理。

鲁宾斯坦从未在真正意义上地退休过,直到 1965 年去世前,她从未间断工作,在那个时候,由她建立起的化妆品帝国已经把触角伸向世界各地。她的儿子罗伊(Roy)继承了公司,并最终将其出售给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现在被欧莱雅集团收购。赫莲娜·鲁宾斯坦在化妆品牌中的地位虽然不及从前,但她的贡献却不应被忘却。“就算我不做,也会有别人做的”是她的经典语录,但《纽约时报》将她评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女性企业家”。

原名弗洛伦斯·南丁格尔·格雷厄姆(Florence Nightingale Graham)的伊丽莎白·雅顿成长于多伦多郊外的农场,在家中五个孩子里排行第三。关于她确切出生日期的记载说法不一(从 1878 年到 1886 年),很大原因是伊丽莎白自己谎报了年纪——她因为把身世背景改来改去,自己都说记不清自己真实的出生日期!

弗洛伦斯的母亲在她年仅 4 岁时因肺结核去世,父亲为照顾孩子们不辞辛劳。年幼的弗洛伦斯承担起了养马的任务。她的童年似乎非常艰苦,不过这对她的日后生活却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不仅培养出她对马的喜爱,更激发了她希望进入另一个更美好和富足的世界的欲望。

26 岁那年,弗洛伦斯移居美国纽约。她起初在爱尔兰美容师埃莉诺·阿代尔(Eleanor Adair)位于奢华的第五大道的沙龙里做收银员,这两年工作经验对她产生了重要影响,让她了解了瑜伽和按摩的益处,并明确了以销售为目标来描述产品的重要性。1909 年,她离开阿代尔的沙龙,和拥有少量护肤产品的伊丽莎白·哈伯德(Elizabeth Hubbard)合作经商。她们也在第五大道开设了一间沙龙,明确地将沙龙和护肤产品瞄准富裕阶层的奢侈品市场。不幸的是——更准确地说是哈伯德的不幸——她们失败了,两人维持了 6 个月的合作关系分崩离析。弗洛伦斯不仅独吞了第五大道上的店面,还把前合伙人的名字变成了自己的!

雅顿认为女性对化妆品色调的选择取决于她们的个性与风格而非发色,这是对蜜丝佛陀“色彩协调”理念的挑战。

据说,为了严格把控措辞并确保使用色调正确的粉色,广告文案都是由雅顿亲自操刀的。

1910 年,伊丽莎白新开了一间“金色沙龙”(Salon d\u0027Or)。沙龙装修奢华,红色的大门鲜艳醒目,这扇红门之后也融入了品牌形象之中。因为当时的银行不向单身女性发放贷款,面对如此昂贵的装修,你应该在想,伊丽莎白一定是历经千辛万苦才凑足了经费。她不仅凑足了资金,也明白物有所值,不难看出她的精明之处以及她对自己正在进入的新兴市场的理解。在后来的岁月中,她不断践行着“为了赚钱要先花钱”的理念。

对伊丽莎白和许多 20 世纪的彩妆先锋而言一样,是时机决定了成功。1912 年,伊丽莎白开始欧洲之行,探访巴黎的沙龙(不出意外,她拒绝探访鲁宾斯坦的沙龙)。在一年前的纽约,伊丽莎白注意到,参加争取投票权游行的女性都涂着象征解放的红色口红;她还发现很多巴黎女性都会使用化妆品——包括眼部化妆品。她意识到反对使用化妆品的局面即将被改变,据说她在返回美国后,就开始在员工脸上试用旗下的彩妆,虽然等顾客开始对彩妆感兴趣还需要一段时间。

其他因素也让此次欧洲之行变得十分重要:据说伊丽莎白就是在返回美国的旅途中遇见了她的第一任丈夫,曾经做过推销员的汤米·刘易斯(Tommy Lewis)。伊丽莎白聘请汤米掌管公司的批发部门,他在公司未来的发展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汤米陪同伊丽莎白和她的一个姐妹在 1920 年第二次踏上欧洲的土地,这一次他们期望找到批发商和经营沙龙的合适地点。公司在这个阶段发展迅速:到 1925 年,在美国的 9 个城市、巴黎和伦敦都能看见伊丽莎白·雅顿的沙龙。

据说伊丽莎白对公司的控制欲极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极其成功的人士来说,这样的做派不足为奇:她亲自招聘和训练伦敦沙龙的员工,对在与公司有关的一切设计中使用的颜色吹毛求疵,号称撰写了所有广告文案和抗衰老的宣传册。伊丽莎白认为语言的美感非常重要,并在广告宣传方面和布莱克广告公司紧密合作。

虽然某些和产品相关的传言荒诞不经,或令人质疑(在《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于 1938 年颁布以前,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出评论,他们也正是这样做的),伊丽莎白在改变对色彩的刻板定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蜜丝佛陀“头发颜色决定化妆品色彩”的理论颇为著名,但在伊丽莎白看来,女性的阶级和风格才是决定性因素。

1934 年,汤米和一位同事的婚外情导致两人婚姻破裂,私家侦探对婚外情的曝光起到了些许作用。1942 年,伊丽莎白迎来了第二次婚姻——这场婚姻完全是一场灾难。第二任丈夫迈克尔·叶夫拉诺夫(Michael Evlanoff)王子比她年轻 7 岁,不过他对伊丽莎白的主要吸引力在于头衔“继承自比赫莲娜·鲁宾斯坦的第二任丈夫古利耶里(Gourielli)的家族更有名望的家族”,不难看出她一直视鲁宾斯坦为劲敌。不幸的是,迈克尔并非王子,这一段婚姻在很短的时间后以失败告终。关于伊丽莎白的一些传言不太可信,但广为流传,比如她用断粮的方法把拒绝离开的冒牌王子丈夫赶出公寓,或是她在赛马身上涂满自家生产的“8 小时润泽霜”(Eight Hour Cream)。

1946 年,伊丽莎白·雅顿成为首批登上《时代》杂志封面的女性,这是一项莫大的荣誉。1966 年 10 月,伊丽莎白死于中风和肺炎的并发症,享年 85 岁。她留下的化妆品帝国直至今日依然在彩妆界傲视群雄。

查尔斯·哈斯克尔·雷夫森(Charles Haskell Revson)出生于 1906 年,官方记载的出生地是波士顿,不过看过这么多先例以后就很难断言真假。有说法认为他其实来自蒙特利尔。不管出生地在哪,雷夫森是在新罕布什尔长大的。

1931 年,雷夫森进入总部设在纽瓦克市的埃尔卡公司(Elka),成为一名销售代表。这家公司生产的一种不透明的指甲油在市场上独一无二,与其他透明的同类产品不同。雷夫森从纽约把指甲油分售给顾客,但当公司取消了他的全国销售资格后,他就和弟弟约瑟夫(Joseph)和查尔斯·R. 拉克曼(Charles R. Lachman)合作成立了公司。拉克曼不仅找到了能够生产指甲油的化学公司,“露华浓”这个品牌名称的诞生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露华浓创始人查尔斯·雷夫森

雷夫森最初的配方出了点问题,时尚圈的传奇编辑戴安娜·弗里兰(Diana Vreeland,当时的她还不是编辑,但在纽约社交圈算得上一号人物)曾说过他调制出来的指甲油颜色持久度低,等它干透简直要等到天荒地老。幸运的是,查尔斯的女朋友是弗里兰的美甲师,而弗里兰也给了他打开成功大门的钥匙。弗里兰在旅居欧洲期间曾使用过别人赠予的两瓶指甲油,持色久也干得快——换句话说,就是指甲油中的精品。两瓶快要用尽的时候,查尔斯的女朋友告诉她,自己的男朋友如果能够拿到样本,或许可以帮她复制出这种指甲油。弗里兰日后写道:“说来也奇怪,无论我什么时候见到查尔斯·雷夫森,他的眼睛里总是流露出某些神情……我一直知道,查尔斯很清楚我知道他是从一瓶只剩那么点的指甲油中创造出如此巨大的财富的。”

1935 年,露华浓在《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上刊登了第一则广告,展示出了雷夫森精明的商业策略。和赫莲娜·鲁宾斯坦与伊丽莎白·雅顿一样,他也并不抗拒为售出产品而扭曲事实的做法。广告将指甲油描述成“一位纽约名流的原创”,除非这里暗示的是弗里兰,否则并不存在这样的人。广告还宣称指甲油在萨克斯百货(Saks)有售,这一招真是狡猾。因为在当时,指甲油还没被生产出来,但是随着广告创造出的需求量的上升,它们很快就会面世。广告的制作费高达 300 多美元——等于公司全年的广告预算,对一个处在大萧条时期的小公司来说是一大笔开销。查尔斯的孤注一掷有了回报,露华浓指甲油的销量到 1938 年突破了 100 万美元(约等于现在的 1600 万美元)。

相隔千里之遥的赫莲娜·鲁宾斯坦和伊丽莎白·雅顿或许对彼此不屑一顾,却能在一件事情上达成一致:她们都恨查尔斯·雷夫森。在她们看来,雷夫森是个暴发户(虽然她们也一样),卖一些她们认为有点下里巴人的产品。鲁宾斯坦叫他“卖指甲油的男人”,而雅顿以“那个男人”来称呼他。据说,雷夫森把旗下的香水命名为“That Man”(那个男人)就是为了激怒雅顿。1947 年,露华浓公司迁入了第五大道的豪华写字楼,位置临近两位女强人的办公室,据说赫莲娜·鲁宾斯坦因此勃然大怒——虽然没有露华浓在 1962 年推出首款面霜时那样暴怒。虽然雷夫森、鲁宾斯坦和雅顿三人时常被视作对手,但是据说雷夫森一直将雅诗兰黛当作自己真正的对手,他们也的确在数年间用各自的新产品上演了针锋相对的竞争。虽然他们背景相似,雷夫森因为雅诗兰黛能够爬上社会阶级的顶层,在贵族圈和精英圈中混得风生水起,自己却望尘莫及而对她生恨。鲁宾斯坦和雅顿对雷夫森的憎恶早已是人尽皆知,雷夫森在鲁宾斯坦去世后买下了她位于派克大街的公寓,并花了两年的时间把它装修成鲁宾斯坦一定会讨厌的风格。

露华浓是第一家提出对口红和指甲油的颜色进行匹配的理念的公司。

从这种具有策略性又有点欺骗性的广告宣传中,可以看出雷夫森取得成功的战略。坊间也流传着雷夫森的竞争对手丢失色卡、瓶盖被打开导致指甲油干透的恶毒谣言。露华浓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回忆起雷夫森的话:“让你的竞争对手去做基础性的工作和栽跟头。当他们发现了好东西以后,你只要加以改进,用更精美的包装搭配更有效的宣传,就能让你的对手们全军覆没。”

露华浓把首个男性美容系列命名为“That Man”,以此无礼地羞辱赫莲娜·鲁宾斯坦和伊丽莎白·雅顿。

露华浓在 1952 年的秋天推出了“火与冰”系列,被普遍认为是最具标志性和开创性的美妆营销,其独特之处在于它把口红和指甲油不仅当作奢侈品,而且当作性感的奢侈品进行销售。由女性广告文案撰写人凯伊·达利(Kay Daly)打造的广告长达两页,除了印有理查德·埃夫登拍摄的迷人硬照外,还附有小测试,通过 11 个问题来帮助读者辨别自己是不是“火与冰女孩”(被定义成“无疑是世上最令人兴奋的女性”)。这个充满趣味性的销售技巧把妆容和读者(想要拥有)的个性等同起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虽然电影《埃及艳后》到 1963 年才在影院上映,雷夫森在不断流出的伊丽莎白·泰勒的片场偷拍照片中解读出大众对电影的期待,于是推出了取材自克利奥帕特拉七世的口红盒。

查尔斯·雷夫森的某些商业行为略显卑劣,碾压对手的方式冷酷无情,身上带有的强迫症和专制蛮横让他与员工和家人(包括两任妻子)之间关系不和。但我们必须承认,他将全部心血都倾注在公司上,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测试产品时他总是一丝不苟,甚至会为了检验指甲油的持久度而在睡前把产品涂抹在自己的指甲上,也会为了销售产品而在美容沙龙销售会议前用各色指甲油给指甲上色,以向顾客展示公司的系列产品。这种做法不仅比印刷色卡成本更低,也更具创意。除了对工作的热忱,雷夫森也深谙销售之道。他的销售策略也很有成效:露华浓指甲油在药店、美容沙龙和百货商店均有销售。

露华浓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收到了很多政府订单,生产急救药箱和其他物品,这也保证了公司还能继续销售化妆品,甚至一度卖到缺货。1940 年,露华浓公司开始出售与指甲油颜色相配的口红,这个在灵感启发下做出的决定让公司的年利润翻了一倍多,公司在不久之后开始生产腮红。到了 1960 年,露华浓成为指甲油、彩妆和发胶的最大销售商。

查尔斯·雷夫森激进又无畏的态度让露华浓成为第一个积极接纳电视广告的美容品牌。从 1955 年到 1958 年,公司成为直播竞猜节目《价值 6.4 万美元的问题》(The $64,000 Quesiton)的赞助商,每周播放 3 个时长为 1 分钟的精彩广告。这一举措极大地刺激了销售的增长,许多产品销售一空。虽然有怀疑节目被幕后操纵的丑闻传出,也涉及了雷夫森,露华浓却凭借此举将竞争对手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雷夫森在 20 世纪 70 年代初被诊断出癌症。他在露华浓公司所做的最后决定中包括用前所未闻的天价年薪签下名模劳伦·赫顿(Lauren Hutton)做代言。1975 年,查尔斯·雷夫森因胰腺癌去世,享年 68 岁。虽然今天的露华浓依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和奢侈品牌之间已经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只限于在药店出售。

原名约瑟芬·埃斯特·门策(Josephine Esther Mentzer)的雅诗兰黛于 1908 年降生在并不繁华的纽约皇后区科罗纳的一个移民家庭中,母亲来自匈牙利,父亲来自捷克。

埃斯特的叔叔是一位化学家,制造护肤产品并销售给美容沙龙。1924 年,16 岁的埃斯特开始为叔叔工作,并最后按照自己的配方做起了实验。从一开始,她就有很清晰的设想——打造高档化妆品。20 世纪 30 年代,她决定开始专注为自己的产品设计奢华的包装,并把名字改成了“雅诗兰黛”,以显示自己的欧洲血统——这个理由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不过官方的说辞是,“Estée”是她在家里的昵称“Esty”的变体,而“Lauder”是她第一任丈夫约瑟夫·劳特(Joseph Lauter)姓氏的变体。直到 1946 年,她才正式成立雅诗兰黛化妆品公司。

雅诗兰黛对查尔斯·雷夫森素来保持着相当高的警惕性。《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曾描述道,在设计倩碧(Clinique)实验室时,所有关于该品牌成立的会议都在一间无窗的房间里召开,而且“用‘兰黛小姐’为代号,将项目伪装成一个面向青少年的子品牌”。正如雅诗兰黛所料,倩碧的诞生让雷夫森倍感恼火,他很快用仿作 Etherea 系列回敬对手。不过雅诗兰黛还有一计,在雷夫森的 Etherea 系列在商店铺货之前,“倩碧在广告中使用了 Etherea 系列产品还未公布的名字,作为修饰倩碧的形容词”。

雅诗兰黛采取了在高端百货商场销售产品的零售策略,地点的选择也符合她对品牌消费者的定位:需要高质量产品和包装的精致女性。和对手查尔斯·雷夫森一样,雅诗兰黛走访门店并亲自推销,是一个喜欢和客户面对面打交道的女销售,为了让产品畅销而劳心劳力。她非常重视和顾客的肢体接触(把面霜抹在她们的手和手腕上)和吸引顾客购买的技巧。后来,甚至在公司已经取得巨大成功以后,她还时常坚持培训员工在百货公司专柜工作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