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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问题是社会工程活动的出发点(1 / 2)

社会工程活动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出发点和最终的落脚点。为此,我们先讨论社会问题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社会问题的概念

德国社会学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把社会问题理解为劳工问题,许多人都对劳资关系、阶级矛盾、分配、就业、工会、住宅及妇女就业等开展过广泛研究;法国迪尔凯姆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接触,要有一种适合、平衡和规律,才能使社会关系协调,才有社会运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如果一旦失去适合、平衡和规律,就会出现社会问题;早期美国社会学家大多将社会问题的起因归结为社会变迁时发生的社会失调。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社会学家富勒提出,多数人认为偏离他们持有的某些社会规范的社会状况即为社会问题。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社会学家默顿等人提出社会问题应包括3个方面的含义:社会期望或愿望的事物安排的中断,社会规定的正当东西的破坏,社会所珍视的社会模式与关系的脱节。

郑杭生在其《社会学概论新修》中认为广义的社会问题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失调的障碍因素,影响了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的运行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

对以上学者的论述,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如下:

第一,必须由一类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失调,对社会造成了损害。

第二,这种失调触犯了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准则,引起了社会成员的注意。

第三,社会问题解决方案不一致,但要运用社会力量才能予以解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社会问题的概念可以总结如下三个层次:

首先,一般地讲,社会问题是指社会关系或社会结构失调,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和秩序,妨碍社会协调发展,需要动用社会力量进行干预解决的社会现象。

其次,从结构功能范式看,社会问题是因为社会运行中结构的失调使得社会期望和规定的事物遭到破坏,社会所珍视的社会模式与现实关系脱节,现实结构与功能需求无法匹配。

再次,从社会问题的后果看,社会问题直接和间接的规定着现实和潜在的社会冲突,一方面社会问题的积累可能会瓦解社会结构,另一方面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有效控制可能促进社会结构的调整。

2.社会问题的基本特征

(1)普遍性。

社会问题的普遍性是指社会问题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一个问题是否是社会问题存在着一个临界点和数量界限,主要是指特定比率发生的不合理事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注意。在某种程度上,社会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2)复杂性。

社会问题的起因与社会后果包含多种因素,导致多种多样的结局。社会问题之间相互关联,表现为并存性、连锁性。一个社会往往同时存在多种社会问题,同时并存的诸种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因果。

(3)异常性。

社会问题是人们的行为偏离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社会规范,也就是个人或群体的越轨行为造成的危害社会普遍原则的现象。具体表现为:社会异化,某些社会成员的行为异常,违背规范,从而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不平衡,引发社会冲突,这些社会成员的价值标准、行为模式违背了社会的道德标准,被视为非正常、非健康或非道德的,不被社会认可、接纳和支持,这种异常的存在状态就是社会问题的一个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