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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识形态化的城市化建设理念(2 / 3)

当一种观念主张成了契合国家目标的意识形态,并且成为一种“主义”的时候,存在其中的种种显在的或潜在的问题,就可能有意无意地被忽略和遮蔽。从概念上来看,“城市化”概念与“产业化”、“社会主义现代化”有所不同。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人口、生态的侧面,比如人口的集中、空间的疏理、土地利用的功能分化等;其次是社会结构的侧面,比如专业分化的发达、地缘、血缘关系的稀薄化、团体参加的多样化等;再次是生活结构的侧面,构成生活的诸要素以及这些要素间各种关联的变化,城市型生活意识、生活方式、生活目标及手段等的形成和扩散等;最后是社会意识的侧面,比如城市型性格的形成。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有关“城市化”的概念注释、观念主张甚至政策导向,却多朝着人口、经济方面明显倾斜。“城市化”被简单地解释为人口学的过程,被等同于产业化,或者被解释为城市的扩展和再开发,人、社会以及生活、意识等方面的内容被忽略了。

咱们现在享受低保的,城乡人口有3000多人,主要集中在老市区,我们户籍人口是16万多人,我们吃低保的就是3000多人,农村才几百人。农村的赤贫户,一个月才80多元,城市现在涨了180元,原来是130元,但是这170元也不是全额给,还要根据你家的收入,如果你家里还有一个人挣点钱,就把这部分除掉,你一家三口是540元,有人还挣300元,就给你240元,不是全额给的,这样统计数字是3000多人,3000多人里面除了一些孤寡老人之外,绝大部分是下岗职工,也就是说没有迁市之前,吃饭的市场在(指以石油局职工为主体的城市消费群体,笔者注。下同),那么多人要消费,你得有人去服务,还可能找到就业渠道;(而)现在(还)在干的这部分人还在逐步萎缩,而且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春节前后做生意的人比较多,其他时候就少,季节性比较明显,你说你让他们再找就业岗位,有些都四五十岁了,咱们化肥厂的好多职工都四五十岁了,他们能到哪去?所以我觉得这部分人将来事态是最严重的,这些人一旦失业之后(问题就会更严重)。城市居民和农民还不一样,农民有两亩半地,不管物价涨成什么样,那是他的最低保障,城市居民一旦失业就一贫如洗。(HSR,2006)

在“发展”的名义下,在现实的城市化建设中,“城市化”被演绎成一场自上而下的、规模空前的经济性、政绩性的运动。在这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许多事物被赋予了意义,比如建设玉门镇新城成为政府最重要的目标。但是这样一种被赋予了“毋庸置疑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的“城市化运动”,其命题本身的真正意义到底如何?它的实际方案会包含些什么?其实施过程中又会发生些什么?它可能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这些问题,决不会因为其命题被赋予的正当性而不再存在、不再发生。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得到诸多的问题已经出现。例如,在湖南省的嘉禾县,为了建设地处县城中心、集商业、中心广场功能的大型项目,面对不愿搬迁的干部和市民,县委书记就发出过“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暴力执政话语。这样的权力恐怖主义假托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宏大目标为“权力意志”和利益集团开道,将社会生态导向极度的“单边主义”的利益争锋,最终势必会导致“帕累托最优”铁律被曲解为: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而放胆践踏公共原则和伦理底线,从而衍生让人心惊肉跳的权力行凶和市场灾难。

应该看到,如果我们不是从“城市化”被赋予的正当性出发来对这场“城市化建设运动”的必要性做出评价,而是从对社会事实的确认出发来考察目前这场城市化运动,那么,有些问题是很容易被注意到的。譬如,我们可以看到,在“城市化”的名义下,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与城市化主旨相违背的制度设置或实际举措,实际上表现出了片面城市化、逆向城市化等反城市化的倾向。在玉门何去何从的公共决策中,政府官员的政绩需要和利润最大化原则成为公共决策的最主要的权衡因素。城市搬迁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生态自然过程,它与经济、交通的演变过程息息相关。用这样的视角反观玉门的搬迁决议,我们所看到的正是地方政府借助全国性的城市化运动,营造出了一种可供观赏的政绩合法性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