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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行政伦理建设,保障社会公正,实现社会和谐(2 / 2)

第三,塑造行政伦理人格。行政价值目标的实现,行政制度伦理的建设最终要靠行政人员去落实,因此,造就具有高尚的行政伦理品德的行政人员是行政伦理建设的关键环节,它的目标就是要使行政人员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符合现阶段行政要求的行政伦理人格。塑造合格的行政伦理人格主要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正确的权力观。行政人员道德失范的根本原因是没有正确的权力观,认为权力是自己手中的工具,是为实现自己的目的和利益而任意使用的工具。一旦形成这样的权力观,在行政中就很难处理好人民与公仆、掌握权力与行使权力的关系,就有可能把“权力”等同于“权利”,产生“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的恣意妄为的行为。因此,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权力从何而来、为何而用、为谁而用是提高行政人员道德水平的基础。二是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行政人员是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实际操纵者,拥有支配他人、社会公共资源和公共物品的权力,这就决定了“行政人员不是简单地为自我实现而工作,而是以增加公共福利的方式为公民服务,他们是公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一切以公众的福利为重。”要培养为政之德,通过“自律”和“他律”的双重约束,培养伦理精神,形成以公民利益为旨归的价值观。三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重视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实现好人民的利益。只要将人民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基于各种利益差别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就能逐渐减少,社会才会趋于和谐、安定。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怎样通过行政伦理建设解决那些“市场路径”、“科学路径”和“政治路径”中难以解决的利益冲突,实现社会利益关系的和谐,是行政伦理理论研究和行政伦理建设实践应继续关注并致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4]〔美〕韦伯:《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5]王伟、鄯爱红:《行政伦理学》,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6]张康之:《公共行政中的哲学与伦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美〕特里·L·库伯:《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译本序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8]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9]宁骚等:《现代化与政府科学决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