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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 赵华朋 许春玲 姜超

摘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社区参与的程度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和谐社区的创建。和谐社区建设需要社区主体的广泛参与。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社区参与不足及其原因和对策,本文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和谐社区 参与不足 对策

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转型时期,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人口流动性不断加剧,社会阶层不断分化,促使西部城市居民突破单位体制的束缚,逐步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城市住房体制改革使得居民逐步脱离由单位提供的“公房”而选择完全商品化的住宅。区别于原有居民区的新兴居民社区迅速兴起。这一过程中,由于体制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使新型社区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影响到新兴社区的和谐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中央的要求,对于我们在社区建设中确立明确目标,理顺运行机制,建设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社区建设运行机制包括三个方面,即社区参与、社区自治和社区行政。其中“社区参与”居于显著地位并具有重要作用。以往的社区建设实践,普遍存在社区参与不足(或不参与)的现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此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采取必要措施吸引社区主体广泛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这对于我国和谐社区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